每周热点丨人民银行缩编,部分职能划入国家金管局和中央金融办

每 周 热 点


(10月9日—10月15日)

· 编者按 ·

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相关通知,调整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职责机构编制,调整中国社会科学院职责等事项。

核心关注点一:央行主要职责调整,更专注于货币政策制定与执行、宏观审慎管理、金融稳定等职能

今年3月份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出:1)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负责金融稳定和发展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研究审议金融领域重大政策、重大问题等;2)设立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3)组建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将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金融系统党的建设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4)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

基于以上变化,此次央行改革的主要职责调整是:

1. 不再保留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 将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3. 将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央行机构设置调整是:

1. 将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局,划入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 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保留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原由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承担的协调推进相关普惠金融工作职责,划入金融市场司。

3. 宏观审慎管理局不再承担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将金融市场司承担的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中涉及房地产金融领域的相关职责,划入宏观审慎管理局。

核心关注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

1. 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划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 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划入民政部。

3.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的中国老龄协会改由民政部代管。

核心关注点工业和信息化部职责机构编制调整

1. 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2. 不再保留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相关具体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承担。

详见本期第五部分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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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监管部门政策汇总     

1.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把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积极发展绿色技术、绿色产品,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增强发展潜力和后劲。大力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接续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行动,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2.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经济形势专家和企业家座谈会强调,要更加注重有力有效实施宏观政策调控,进一步打好宏观政策组合拳,加强政策预研储备。更加注重转方式、调结构、增动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

3. 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浙江调研时强调,要从战略全局高度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在加快数字化转型中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要大力推进数字科技创新突破,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聚焦大数据和计算产业、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等战略前沿,培育数字产业集群,努力在数字经济新赛道争先领跑。加快网络、算力、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平台经济国际竞争力,增强数字经济发展基础支撑能力。

4. 央行行长潘功胜指出,今年以来,中国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近期,中国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在积累,亮点增多,预期好转。下一步,中国将更加关注经济增长和可持续性方面的平衡,在保持合理增速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要持续用力、乘势而上,更好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加快经济良性循环,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支持。

5. 证监会调整优化融券相关制度,阶段性收紧融券和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出借。融券端,将融券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50%上调至80%,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券的保证金比例上调至100%。出借端,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借,适度限制其他战略投资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同时,沪深交易所也发出通知,进一步细化相关安排。证监会表示,将加大对各种不当套利行为的监管,扎紧扎牢制度篱笆,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对各种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重处罚。

6.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未来五年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实施意见》提出,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多层次普惠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引导各类银行机构坚守定位、良性竞争,完善高质量普惠保险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普惠金融效能,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

7. “2023科创大会”在上海举办,证监会和三大交易所发声。证监会表示,将适时出台资本市场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各板块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科创企业融资支持。上交所表示,统筹推进三端改革,不断提升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能级。深交所将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北交所表示,将加快推进改革实施,更加全面地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8. 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通报会。会议强调,要扩大有效投资增后劲,聚焦重点领域快投尽投,加快“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落实落地,瞄准未来发展早投优投;积极布局一批强牵引、利长远的重大项目,不断抢占新领域新赛道,加快塑造新质生产力。

9. 央行召开2023年研究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以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央行科学履职提供有效支撑。一是坚持系统观念,深化前瞻性和基础性重大问题研究。二是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做好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三是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风险防范与金融改革并重,稳步推进区域金融改革。四是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研究先行,积极推动国际经济金融交流合作。

10.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会议强调,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充分挖掘专利价值,大力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一项战略任务。要从提升专利成果质量和加强政策激励两方面发力,更加注重从现实需求中凝练科研问题并进行攻关,建立健全有利于专利成果转化运用的制度安排和激励政策,着力打通专利转化运用的关键堵点,进一步优化市场服务、培育良好生态,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11.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共建“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实践》白皮书。白皮书显示,10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取得显著成效,开辟世界经济增长新空间,搭建国际贸易和投资新平台,提升有关国家发展能力和民生福祉。

12.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意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为维护统一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指导意见加强对平台企业垄断的司法规制,依法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指导意见运用法治方式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和治理,强调有效拓宽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依法规制民间借贷“砍头息”“高息转本”等乱象,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二、地方政府及产业协会政策动向

1.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报告预测,未来一段时间,我国煤炭供需总量将保持小幅增长,在正常情景下,预计全国煤炭需求峰值约为45亿吨,至2030年全国煤炭需求约40亿吨;同时,我国煤炭消费总量将有小幅增长,在2027年达到高位后,呈下降趋势,2030年下降至42亿吨左右。

2. 中国银行业协会城商行工作委员会发布《城市商业银行发展报告(2023)》称,2022年末城商行总资产规模为49.89万亿元,城商行民营企业信贷规模达到10.09万亿元。

3. 北京市经信局副局长王磊表示,多部门将联合建立大模型评测体系,将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权威机构,商讨建立大模型安全和技术评测体系,按照相关测评指标,对大模型产品进行测试评估。

4. 北京市住建委拟出新规,明确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组织购房业主对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质量、尺寸和主要使用功能等进行查验,提升住宅品质。

5. 《上海市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着力打造优势更优、强项更强、特色更特园区经济,更好助推上海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和硬核科技企业,带动上下游产业聚集发展。

6. 《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共提出20条举措。《意见》提出,持续完善创业板注册制试点安排,优化创新企业境内发行上市制度,实施“星耀鹏城”上市培育行动计划,搭建企业上市一站式服务平台。

 三、其他宏观新闻

1. 北交所修订转板指引,稳妥有序推进转板,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进一步理顺转板程序安排。保荐机构提交报备文件后,北交所将依规进行完备性核对,开展股票交易核查,并与沪深交易所就涉及的重要监管事项进行沟通协调。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可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转板事宜。指引同时强化“关键少数”监管,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承诺公司推进转板期间“不减持”,防范相关主体利用“忽悠式”转板牟利、损害投资者权益。

2. 水利部近日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力争通过3至5年时间,初步形成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格局。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村供水现代化。

3. 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要点包括:1)商务部将按照“消费提振年”总体安排,多措并举推动消费持续恢复和扩大。2)中方反对将经贸科技问题政治化、武器化,敦促美方停止泛化国家安全概念,停止滥用国家力量打压中国企业。3)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将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研究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外资股比限制可行性,吸引更多全球要素进入中国市场。

4. 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系统部署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优化汽车消费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对汽车使用消费的金融服务。

5. 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政策支持。

6. 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到2025年,使用可持续航空燃料的国产民用飞机实现示范应用,电动通航飞机投入商业应用,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实现试点运行,氢能源飞机关键技术完成可行性验证。坚持多技术路线并举,积极探索绿色航空新领域新赛道。

7. 《中国风险投资发展年度报告(2023)》指出,2022年股权投资行业发起投资的频次下降,投资领域则进一步聚焦硬科技,半导体、清洁技术、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持续升温;在退出方面,IPO仍是主要退出方式。

8. 超大特大城市正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分三类推进实施:一类是符合条件的实施拆除新建;第二类是开展经常性整治提升;第三类是介于第一、第二类之间的实施拆整结合。住建部城中村改造信息系统投入运行两个月以来,已入库城中村改造项目162个。住建部表示,坚持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既可以由城市政府筹措资金,也可以引入社会资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给予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支持。

9. 美联储会议纪要显示,大多数美联储官员认为再加息一次是适当的;官员们一致认为,货币政策应该在一段时间内保持限制性,以推动通胀持续降温;绝大多数与会者继续认为经济未来走势“高度不确定”;与会者表示通胀“不可接受的高”,需要更多证据来确信价格压力正在减弱;今年剩余时间的GDP增长将受到汽车工人罢工的影响;多位与会者指出,即使开始降息后,缩减资产负债表可能还会持续“一段时间”。

10. 欧洲央行行长拉加德表示,欧元区的核心通胀依然高企,工资增长处于“历史高位”。欧洲央行管委卡兹米尔表示,可能要过一年才会考虑降息,不认为欧洲央行会在明年夏天之前改变货币政策。



四、宏观数据信息


1. 央行:9月人民币贷款增加2.31万亿元,同比少增1764亿元;M2同比增10.3%,前值为10.6%;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4.12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5638亿元。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预计四季度社会融资规模和信贷增长将继续保持平稳。货币政策应对超预期挑战和变化还有充足空间和储备,将继续做好逆周期调节。中美利差将逐步恢复至正常区间,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具有坚实基础。

2. 国家统计局:9月份我国消费市场持续恢复,CPI同比持平,环比上涨0.2%,物价运行总体平稳。9月份PPI环比上涨0.4%,同比下降2.5%,降幅继续保持收窄。分析人士认为,四季度CPI有望稳定上行,PPI同比降幅有望进一步缩窄。货币政策将继续保持宽松,助力投资、消费进一步复苏。

3. 央行:9月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合计较上月多投放1000多亿元,保持明显回升态势;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工作已基本接近尾声,9月25日到10月1日实施首周,有98.5%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房贷利率完成下调,合计4973万笔、21.7万亿元;9月末,存量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29%,比上月末低42个基点。

4. 《2022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出生人口956万人。二孩占比为38.9%,三孩及以上占比为15.0%,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1。2022年全国托育服务机构总数7.57万家,全国千人口托位数2.57个。

5. 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前8个月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过1.15万亿元,其中近75%惠及民营企业。

6. 工信部:前三季度全国造船完工量3074万载重吨,同比增长10.6%;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和手持订单量以载重吨计分别占全球总量48.7%、68.5%和54.7%,以修正总吨计分别占46.0%、63.5%和50.2%,均位居世界第一。

7. 乘联会初步数据显示,9月乘用车市场零售202.8万辆,同比增长6%,环比增长6%。其中,新能源车市场零售74.3万辆,同比增长21%,环比增长4%。

8.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公布调查结果显示,9月份汽车经销商综合库存系数为1.51,环比下降1.9%,同比上升2.7%,库存水平在警戒线以上,经销商库存压力有所好转。

五、专题

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相关通知,调整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职责机构编制,调整中国社会科学院职责等事项。相关文件原文如下: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2023年9月24日)

  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国人民银行职责、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主要职责调整

  (一)不再保留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二)将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三)将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二、关于机构设置调整

  (一)将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局,划入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二)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保留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原由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承担的协调推进相关普惠金融工作职责,划入金融市场司。

  (三)宏观审慎管理局不再承担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将金融市场司承担的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中涉及房地产金融领域的相关职责,划入宏观审慎管理局。

  三、关于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

  根据职责划转,相应核减中国人民银行30名行政编制、6名司局级领导职数。

调整后,中国人民银行内设机构20个,机关行政编制71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87名。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2023年9月24日)

  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党中央、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划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划入民政部。

  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的中国老龄协会改由民政部代管。

  四、将科学技术部4名行政编制、1名司局级领导职数划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3名行政编制划入民政部。

  调整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19个,机关行政编制44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81名。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工业和信息化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2023年9月24日)


  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党中央、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职责、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不再保留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相关具体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承担。

  三、将科学技术部的高新技术司、25名行政编制、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6名行政编制、2名司局级领导职数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调整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内设机构23个,机关行政编制725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10名。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生态环境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2023年9月24日)


 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党中央、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生态环境部职责、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生态环境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及其内设的社会发展科技司4名行政编制、1名司局级领导职数划入生态环境部。

  二、不再保留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不再加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局牌子。

  三、将生态环境部的内设机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更名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并将其职责表述中“承担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修改为“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事务”。

  调整后,生态环境部内设机构21个,机关行政编制50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79名。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社会科学院职责等事项的通知

(2023年9月24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国社会科学院职责调整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再保留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代管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职责。

  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继续加挂国家方志馆牌子。

  三、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代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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