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深化改革会议确定5项改革内容丨每周热点

12月13日-12月19日)

编者按:

 

本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召开,明确了五项重点改革内容;官方首次详解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草案及草案审议结果报告,释放更详细的政策信号;英国央行意外提前加息,举措震动海外金融市场。

 

关注热点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会议召开,改革重点是什么?

 

1.   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如何实现统一大市场?会议强调,要从制度建设着眼,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坚持立破并举。一方面,在完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等相关方面出台有效的政策举措,不断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另一方面要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2.   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值得关注的是,会议贯彻了党和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思想,强调了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实施重点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3.    要突出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的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会议强调,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要坚持“中国特色”、“为党育人”、“为党育才”等办学方向,要瞄准“科技前沿”、“关键领域”、“人才中心”、“创新高地”等人才培养目标。

 

4.    要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塑造“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和保障机制

 

要坚持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统一、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相结合,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把科技伦理要求贯穿到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全过程,覆盖到科技创新各领域,加强监测预警和前瞻研究,及时从规制上做好应对,确保科技活动风险可控。

 

5.    要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通俗讲就是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是目前我国养老制度“三支柱”体系中最薄弱的一环。此次会议把推动和完善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作为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出要合理划分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养老责任,为个人积累养老金提供制度保障。要严格监督管理,完善配套政策,抓紧明确实施办法、财税政策、金融产品规则等,让老百姓看得明白、搞得懂、好操作,让参与各方有章可循、制度运行可监测可检验。可见,个人养老保险未来对养老保险体系的支撑作用势必得到加强。


关注热点二:官方首次详解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草案,释放了什么信号?


12月13日,中国人大网发布了财政部部长刘昆于10月19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同日,还发布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10月22日在会议上对该草案的审议结果的报告。这两份文件释放了如下主要信号:

 

1.    刘昆在上述《草案》说明中解释,由于房地产市场全国差异很大,实际情况十分复杂,房地产税立法工作需要循序渐进、稳妥推进

 

2.    强调“先深化地方试点、再国家统一立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为稳妥推进改革试点提供法律保障。

 

3.   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纳入实行范围,非居住用房地产在试点期间沿用旧条例。房住不炒,强化房地产调控需求侧管理,稳定房地产市场。刘昆指出:“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强化房地产调控需求侧管理,稳定市场预期,为今后全国统一立法积累经验、创造条件。”而全国人大对《试点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也提出:“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    对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减除标准等相关内容未作规定。从全国人大对《试点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来看,原来的草案有涉及相关内容。但在审议时,有的委员提出,我国居住用房地产的情况较为复杂,各类人员的住房需求、税收负担能力差异较大,对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减除标准等税制要素,建议授权国务院在改革试点过程中逐步研究探索、及时调整完善,形成成熟经验后再在法律中统一规定,授权决定可不对相关内容作出规定。因此,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


关注热点三:英国央行意外提前加息15个基点,美联储加息还远吗?


当地时间12月16日,英国央行宣布加息15个基点至0.25%,成为全球最早加息的主要央行,这也是英国央行时隔三年多来第一次上调利率。此前该国10月通胀率飙升至接近十年高点的4.2%,但市场普遍预计其将在明年2月首次加息。英国央行意外加息的举措震动海外金融市场。据Wind数据,英镑兑美元汇率盘中直线拉升超100个基点

 

美联储早前也宣布加速缩表,从明年1月起,将每月减少资产购买规模由150亿美元增加到300亿美元,同时,三分之二官员预计2022年将加息三次

 

英国加息举措及美联储鹰派加息立场并未动摇欧盟及新兴市场国家央行的政策立场。欧洲央行利率会议上,决定按兵不动,且明年大概率不加息,这与欧洲实际情况有关系,许戈认为欧盟经济体中,一些经济脆弱国家或难以承受过早的加息。印尼央行16日宣布维持7天期逆回购利率在3.50%不变,以支持印尼经济发展;菲律宾央行当日也将关键利率维持在2%不变,土耳其央行则选择将基准回购利率下调100个基点至14%。


详见本期第五部分专题


跟踪每周宏观热点,你将获得不一样的收获!

 

 

一、主要监管部门政策汇总

 

1.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12月17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强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

 

2.      李克强:让中国长期成为具强大吸引力投资目的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15日晚在中南海紫光阁出席“全球首席执行官委员会”对话会。对话会以视频方式举行。李克强表示,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一个具有巨大潜力的发展中市场。习近平主席提出,要增强创新这个第一动力。我们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激发创新理念、释放创新活力。我们将继续实施好制度性减税降费安排,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等,以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通过公平普惠的市场化办法支持企业创新和技术改造。通过技术创新与合作,加强新能源开发和煤炭清洁利用,在保障能源电力供应的同时努力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更好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3.      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首次将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纳入规划范围,将全面统筹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九个领域。

 

4.      19部门:发布《“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

 

12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十九部门发布了《“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到2025年,我国中小企业人均营业收入增长18%以上。规模以上小型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10%以上,专利申请数年均增长10%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数年均增长15%以上。推动形成一百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十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200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10个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培育一批影响力大、实力强、服务效果突出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5.     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无废城市”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6.     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央行强调,要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政策设计,提高货币政策的前瞻性针对性;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潜力,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财政部表示,要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举措,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银保监会强调,要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金融监管政策,满足基础设施适度超前投资的资金需求

7.     证监会:拟规范内地投资者返程交易行为

证监会12月17日起就修订《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自规则实施之日起,香港经纪商不得再为内地投资者新开通沪深股通交易权限。政策实施之日起1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存量内地投资者可继续通过沪深股通买卖A股。过渡期结束后,存量投资者不得再通过沪深股通主动买入A股,所持A股可继续卖出;无持股内地投资者的交易权限由香港经纪商及时注销。

 

8.      证监会:修订沪伦通规则双向拓宽适用范围,允许境外发行人融资

 

12月17日,证监会就修订《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拓宽适用范围。境内方面,将深交所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纳入;境外方面,拓展到瑞士、德国。其次,允许境外发行人融资,并采用市场化询价机制定价。第三,优化持续监管安排,对年报披露内容、权益变动披露义务等持续监管方面作出更为优化和灵活的制度安排。

 

9.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明确保险中介市场对外开放有关措施的通知》大幅取消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准入限制,不再要求股东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进一步降低外资保险中介机构准入门槛,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境内外资保险集团公司投资设立的保险中介机构经营相关保险中介业务。

 

10.  银保监会:修改保险资金运用领域部分规范性文件取消保险机构参与证券交易的服务券商和托管人数量限制,简化投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鼓励保险机构自主投资标准化产品。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由非保险类金融机构实际控制的股权投资基金,取消投资单只创业投资基金的募集规模限制。在现行的保险大类资产比例监管政策中,增设对投资非标准化金融产品和不动产资产的比例限制,防范非标领域投资风险。

 

11.  央行行长易纲:主持召开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形势分析座谈会

 

12月17日,央行行长易纲主持召开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形势分析座谈会,强调金融部门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要加大跨周期调节力度,统筹考虑今明两年衔接,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稳步优化信贷结构,保持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态势,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12.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明年起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2022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其中对954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自2022年7月1日起,取消7项信息技术协定扩围产品进口暂定税率。继续对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毛条、棉花、化肥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不变。为促进相关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高磷、粗铜的出口关税。

 

13.   央行:全面降准0.5个百分点12月15日落地

 

释放长期资金约1.2万亿元。同时,央行开展5000亿元1年期MLF操作和10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中标利率分别为2.95%、2.20%,均与上期持平。当日有100亿元逆回购和9500亿元MLF到期。

 

14.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发布《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要求强化政策扶持,健全工业经济保障措施。通知强调,加快“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区域重大战略规划及年度工作安排明确的重大项目实施,推进具备条件的重大项目抓紧上马,能开工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竣工投产。加大制造业融资支持,紧密结合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融资期限,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提升融资支持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15.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加强教育APP管理推动与“双减”政策衔接提出明确要求

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完成中小学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前,暂停中小学线上学科类培训App的备案工作;对于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的作业App,暂时下线。不再受理学前线上培训App备案申请,已备案的相关App予以撤销。


二、地方政府及产业协会政策动向


1. 中证协发布实施两项北交所有关自律规则12月1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实施《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网下投资者管理特别条款》两项自律规则,规范证券公司开展北交所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加强北交所网下投资者管理。

 

2. 广东完善落户机制落实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的有关政策,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探索居住证互认制度,在除广州、深圳市外的珠三角城市率先探索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3. 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新供住宅项目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北京市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多点地区新供安置房项目,原则上按项目住宅建筑总面积20%左右比例配建。

 

4.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2022年拟推进160个重大项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2022年拟推进160个重大项目,总投资约2万亿元。另外,共建世界级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共建成渝地区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共建双城经济圈口岸物流体系、双城经济圈碳达峰碳中和联合行动等四个实施方案也将出炉。

 

5.    深圳调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及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深圳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在深圳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申领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的,不要求持居住证人员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深圳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不要求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深圳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近2年内每年在深圳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

 

6.    生态环境部与澳门特区政府签署《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环境保护合作安排》双方将建立联系工作机制,深化环保产业、低碳技术、固体废物处理等方面合作,进一步深化内地与澳门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交流与合作。



 三、其他宏观新闻


1.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其中包括: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关税法等税收法律,修改企业破产法等;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能源法、原子能法、金融稳定法,修改矿产资源法等。

 

2.      国内成品油价格年内“三连跌”发改委表示,自12月17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30元和125元,折合每升分别下调0.1元和0.11元。全国平均来看:92号汽油每升下调0.1元,95号汽油下调0.11元,0号柴油下调0.11元。

 

3. 1至11月全国吸收外资超万亿元2021年1至11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4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9%(折合1572亿美元,同比增长21.4%;不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水平已经超过去年全年的9999.8亿元人民币,规模创历史新高。

 

4.      2021年中国中央企业效益增长创历史最好水平1-11月,中央企业利润总额2.3万亿元,净利润1.75万亿元。截至11月底,资产负债率为65.1%,基本保持稳定。国资委主任郝鹏表示,中央企业要防范投资风险,严管非主业投资,严控高溢价并购,严禁接盘高风险项目。明年要严控债务风险,强化资产负债率约束,有序压减永续债规模,推动高负债子企业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

 

5.      “史上最严”退市新规实施将满一年,A股百余家公司可能触及退市指标2021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有64家公司财务数据触及“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标准,还有51家公司三季度末每股净资产为负,如果第四季度不能转为正值,可能触发财务类退市指标。

 

6.     《“十四五”云电送粤框架协议》及《“十四五”云电送桂框架协议》近日签署根据协议,云南在“十三五”送电基础上新增乌东德电站送电,“十四五”期间计划每年向广东、广西送电1452亿千瓦时。

 

7.      市场监管总局就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白酒标签不得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生产年份酒的企业应建立年份酒质量安全标准,年份酒标签应如实标注所使用各种基酒的真实年份和比例。

 

8.     发改委、工信部要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发改委、工信部要求,释放重点领域消费潜力,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健全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实施家电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家电等领域推出新一轮以旧换新行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行动。推动传统线下业态供应链和运营管理数字化改造,发展新型信息消费。

 

9.      北交所开市首月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交投活跃度提升12月15日,北交所开市满一个月。开市首月,北交所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改革积极效应显著:上市新股集体上涨,专业机构积极入场,投资者入市意愿增强;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受到带动,交投活跃度得到有效改善。据相关信息,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等长线资金看好北交所带来的投资机遇,正在积极准备入市。

 

10.  英国央行加息15个基点,成最早加息主要央行当地时间12月16日,英国央行宣布加息15个基点至0.25%,成为全球最早加息的主要央行这也是英国央行时隔三年多来第一次上调利率。此前该国10月通胀率飙升至接近十年高点的4.2%,但市场普遍预计其将在明年2月首次加息。英国央行意外加息的举措震动海外金融市场。据Wind数据,英镑兑美元汇率盘中直线拉升超100个基点。美联储早前也宣布加速缩表,从明年1月起,将每月减少资产购买规模由150亿美元增加到300亿美元,同时,三分之二官员预计2022年将加息三次。


四、宏观数据信息

 

1. 国家统计局:经最终核实,2020年,我国GDP现价总量为1013567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241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2%,比初步核算数下降0.1个百分点

 

2. 财政部:1-11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1252亿元,同比增长12.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924亿元,增长2.9%。主要税收收入项目方面,印花税收入3935亿元,同比增长35.4%,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2476亿元,增长43.3%。

 

3.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12月16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挂牌协议交易成交量901,715吨,成交额39,874,009.60元,开盘价43.65元/吨,最高价45.20元/吨,最低价43.15元/吨,收盘价44.22元/吨,收盘价较前一日上涨2.69%。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19,579,226吨,成交额777,344,108.35元。全国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20,480,941吨,总成交额817,218,117.95元。截至12月16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127,936,123吨,累计成交额5,243,091,448.65元。

 

4.    中国11月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出炉。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比2019年同期增长11.1%,两年平均增长5.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9%,比2019年11月份增长9%,两年平均增速为4.4%。1-11月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2%,比2019年1-11月份增长7.9%,两年平均增长3.9%;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6%,比2019年1-11月份增长13.2%,两年平均增长6.4%。11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环比上升0.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1-11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07万人,超额完成全年预期目标

 


五、专题

 

专题一:习近平12月17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12月17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

 

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造,关键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突出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的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科技伦理是科技活动必须遵守的价值准则,要坚持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健全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治理体制机制,塑造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和保障机制。要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相衔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不断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制度,推进价格改革和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知识、数据等重要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同时,我国市场体系仍然存在制度规则不够统一、要素资源流动不畅、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要从制度建设着眼,坚持立破并举,在完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加快要素和资源市场建设、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提升监管治理水平等方面出台有效的政策举措,不断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以统一大市场集聚资源、推动增长、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要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要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优先开展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会议指出,提高政府监管效能,要着力解决好“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理清责任链条,提高履责效能,严肃问责追责。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相关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监管责任,地方政府要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企业要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要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要统筹推进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金融监管,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堵塞监管漏洞。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实施重点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坚持依法监管,抓紧制定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监管亟需的法律法规,建立任职限制、终身禁入和终身追责制度。要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严格规范政府监管行为,建立贯穿监管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提高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

 

会议强调,办好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必须扎根中国大地,办出中国特色。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牢牢抓住人才培养这个关键,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优化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布局,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深化科教融合育人,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组建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完善治理体制机制,推动科技伦理治理取得积极进展。要坚持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统一、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相结合,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把科技伦理要求贯穿到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全过程,覆盖到科技创新各领域,加强监测预警和前瞻研究,及时从规制上做好应对,确保科技活动风险可控。要避免把科技伦理问题泛化,努力实现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会议强调,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完善制度设计,合理划分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养老责任,为个人积累养老金提供制度保障。要严格监督管理,完善配套政策,抓紧明确实施办法、财税政策、金融产品规则等,让老百姓看得明白、搞得懂、好操作,让参与各方有章可循、制度运行可监测可检验。

 

专题二:财政部部长刘昆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12月13日,中国人大网发布了财政部部长刘昆于10月19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同日,还发布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10月22日在会议上对该草案的审议结果的报告。

 

刘昆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工作。2011年,经国务院同意,上海市、重庆市开展了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2013年以来,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积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但由于房地产市场全国差异很大,实际情况十分复杂,房地产税立法工作需要循序渐进、稳妥推进。

 

在总结上海市、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可以发挥试点对整体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强化房地产调控需求侧管理,稳定市场预期,也为今后全国统一立法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为此,建议“先深化地方试点、再国家统一立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为稳妥推进改革试点提供法律保障。

 

按照以上工作考虑,财政部、司法部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等方面研究起草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附:刘昆部长《草案》说明原文:

 

(一)征税对象和纳税人。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考虑到目前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总体上仍有较大差距,为减少试点对农村居民的影响,对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纳入试点征税范围

 

为避免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影响,此次试点对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维持现行制度不变,确保试点期间税负平移。

 

(二)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办法和具体实施细则。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国务院将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办法,明确具体试点政策。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细化改革试点落地措施。房地产税征管涉及大量自然人,为确保有效征管并优化纳税服务,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将构建科学可行的征管模式和程序。

 

(三)试点地区的确定。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试点期限和启动时间。试点期限为五年。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从全国人大对《试点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来看,原来的草案有涉及到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减除标准相关内容。但在审议时,有的委员提出,我国居住用房地产的情况较为复杂,各类人员的住房需求、税收负担能力差异较大,对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减除标准等税制要素,建议授权国务院在改革试点过程中逐步研究探索、及时调整完善,形成成熟经验后再在法律中统一规定,授权决定可不对相关内容作出规定。因此,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删除决定草案第二条、第三条。

 1222.png

法律申明.png

image.png

image.png

望华官网:www.bmc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