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ekly focal point丨CPI growth by 0.3% year-on-year, continued growth compared with March

每 周 热 点

(5月6日—5月12日)

· 编者按 ·

5月1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24年4月份全国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PPI(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数据。数据显示,2024年4月份,CPI同比上涨0.3%、环比上涨0.1%,PPI同比下降2.5%、环比下降0.2%。

核心关注点一:CPI环比由降转涨,同比涨幅略有扩大

4月份,居民消费需求持续恢复,全国CPI环比由降转涨,同比涨幅扩大。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环比上涨0.2%,上月为下降0.6%;同比上涨0.7%,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

从环比看,CPI上涨0.1%,上月为下降1.0%其中,食品价格下降1.0%,降幅比上月收窄2.2个百分点,影响CPI环比下降约0.19个百分点。食品中,市场供应较为充足,鲜菜、虾蟹类、牛肉、鸡蛋和鲜果价格分别下降3.7%、2.8%、2.7%、2.3%和2.0%,合计影响CPI环比下降约0.16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由上月下降0.5%转为上涨0.3%,影响CPI环比上涨约0.27个百分点。非食品中,受小长假期间出行增多影响,飞机票、交通工具租赁费、宾馆住宿和旅游价格均由降转涨,涨幅分别为15.3%、9.0%、4.0%和2.7%,合计影响CPI环比上涨约0.12个百分点;受国际金价和油价上行影响,国内金饰品和汽油价格分别上涨8.7%和3.0%,合计影响CPI环比上涨约0.15个百分点。

从同比看,CPI上涨0.3%,涨幅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下降2.7%,降幅与上月相同,影响CPI同比下降约0.49个百分点。食品中,鸡蛋、牛肉、鲜果、羊肉和禽肉类价格分别下降12.4%、10.4%、9.7%、6.8%和2.6%,降幅均有扩大;猪肉和鲜菜价格分别由上月下降2.4%和1.3%转为上涨1.4%和1.3%。非食品价格上涨0.9%,涨幅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影响CPI同比上涨约0.77个百分点。非食品中,能源价格上涨3.6%,涨幅扩大2.3个百分点;扣除能源的工业消费品价格上涨0.4%,涨幅扩大0.3个百分点,其中燃油小汽车和新能源小汽车价格分别下降4.8%和6.5%,降幅均有收窄;服务价格上涨0.8%,涨幅与上月相同。

核心关注点二:PPI环比有所下降,同比降幅收窄

4月份,工业生产继续恢复,部分行业需求阶段性回落,全国PPI环比有所下降,同比降幅收窄。

从环比看,PPI下降0.2%,降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生产资料价格下降0.2%,降幅扩大0.1个百分点;生活资料价格下降0.1%,降幅与上月相同。受国际原油、有色金属价格上行影响,国内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价格分别上涨3.4%和1.0%;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价格上涨3.2%,其中金冶炼、铜冶炼价格分别上涨8.0%和5.8%。煤炭供应充足,电煤需求季节性回落,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价格下降3.0%。4月中旬以来,钢材市场供需略有改善,价格有所上涨,全月平均仍为下降,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价格下降2.5%。装备制造业中,汽柴油车整车制造、新能源车整车制造价格分别下降0.9%和0.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价格下降0.2%。消费品制造业中,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纺织服装服饰业价格分别上涨1.7%和0.1%。

从同比看,PPI下降2.5%,降幅比上月收窄0.3个百分点。其中,生产资料价格下降3.1%,降幅收窄0.4个百分点;生活资料价格下降0.9%,降幅收窄0.1个百分点。主要行业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价格下降14.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价格下降5.4%,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价格下降4.2%,农副食品加工业价格下降3.6%,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价格下降2.0%,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价格下降1.0%,降幅均收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价格下降9.0%,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价格下降8.5%,汽车制造业价格下降2.0%,降幅均扩大;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价格上涨9.4%,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价格上涨3.6%,涨幅均扩大。

详见本期第五部分专题。

关注“每周热点”,你将获得不一样的收获!

一、主要监管部门政策汇总

1. 国务院总理李强5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有关工作,审议通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部署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审议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草案)》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草案)》。

2.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资本市场要更加有力服务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近一段时间,伴随着《意见》的公布以及后续一系列配套政策的出台,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正在加速落地,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和推动新质生产力形成的功能也逐步显现。

3.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公布。其中,继续审议的法律案包括金融稳定法(6月)、矿产资源法(修订)(6月)、增值税法(12月);初次审议的法律案包括企业破产法(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预备审议项目中,研究包括金融监管制度在内的金融方面综合性法律,以及财政税收制度、网络治理和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立法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安排审议。

4. 证监会修订发布《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规定》明确要求上市证券公司端正经营理念,聚焦主责主业,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积极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作用,突出价值创造、股东回报和投资者保护;要求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交易和再融资应当结合股东回报和价值创造能力、自身经营状况、市场发展战略等,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和时机,严格规范资金用途,审慎开展高资本消耗型业务,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及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规范短期激励,不得过度激励,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应当持续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依法依规披露薪酬有关信息。

5. 央行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称,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精准有效。合理把握债券与信贷两个最大融资市场的关系,引导信贷合理增长、均衡投放,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把维护价格稳定、推动价格温和回升作为把握货币政策的重要考量,加强政策协调配合,保持物价在合理水平。持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和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推动企业融资和居民信贷成本稳中有降。坚持聚焦重点、合理适度、有进有退,为普惠金融、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有效支持。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避免资金沉淀空转。

6.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要求优化“五篇大文章”金融产品和服务。聚焦卡点堵点提升科技金融质效、聚焦“双碳”目标健全绿色金融体系、聚焦痛点难点加强普惠金融服务、聚焦现实需求加快养老金融发展;此外,《指导意见》提出发挥银行保险机构服务“五篇大文章”的职能优势。包括有效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功能;充分发挥全国性商业银行主力军作用;积极引导中小银行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大力发挥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主动发挥非银行金融机构专业优势。

7. 财政部、国家网信办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主要适用于境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的审计业务相关数据处理活动,包括为上市公司以及非上市的国有金融机构或中央企业等提供审计服务;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或者超过100万用户的网络平台运营者提供审计服务;为境内企业境外上市提供审计服务。《暂行办法》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数据分类分级的标准,确定核心数据、重要数据和一般数据,并对核心数据和重要数据的存储、相关日志、传输等作出明确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底稿应按相关规定存放在境内。

8. 财政部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称,城市更新示范工作支持对象是地级及以上城市。2024年,每省(区、市)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首批评选15个示范城市,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等。《通知》明确,中央财政按区域对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

9.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着力规范竞争。明确了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环境下的新表现形式,列举了反向刷单、非法数据获取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平台责任。督促平台对平台内竞争行为加强规范管理,同时对滥用数据算法获取竞争优势等问题进行规制;优化执法办案。针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辐射面广、跨平台、跨地域等特点,对监督检查程序作出特别规定。

10. 央行等四部门联合召开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工作座谈会,强调各金融机构要在整体战略中充分考虑对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适应性,将气候风险纳入整体风险管理体系,更好适应和支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强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力度,拓宽项目还款及担保方式,探索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环境效益挂钩贷款、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金融管理部门将会同生态环境部进一步优化政策安排,建立常态化项目推荐机制,强化监测评估、政策协调、宣传推广,积极推动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取得实效。

11. 北京市住建委印发《2024年北京市住房发展年度计划》。本年度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约600万平方米。按照“一片区一方案”,开展完善在售项目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专项行动。各区制定新供地项目周边公共服务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与商品住房同步建设、及时交用。强化因区施策、一区一策、精准施策,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多更好地满足“一老一小”家庭、职住平衡等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需求。

二、地方政府及产业协会政策动向

1. 中证协修订发布《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对部分条款予以优化完善。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母子公司全业务链条“垂直”一体化管控,完善两类子公司人员管理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结合股权投资业务特征,优化业务制度,完善内控要求,适度提升两类子公司闲置资金管理灵活度,适当优化另类子公司的业务范围,同时增加子公司对非标准化金融资产尽职调查和投后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子公司交易行为约束。

2.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通告》,《通告》表示,将取消非深户籍人员申请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社保限制,放宽名下仅有1辆在深登记的小汽车个人申请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条件限制。市民只需要持居住证,即可申请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已有1辆粤B牌的个人,还可以再申请购买1辆混合动力小汽车。

3. 深圳市发改委印发《深圳市氢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5年)》,到2025年,氢能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电堆、膜电极、质子交换膜、碳纸、催化剂、制氢设备等关键零部件和装备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一批技术领先、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制储输加用市场机制、标准体系和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市场化示范推广一批燃料电池车辆,建设加氢站不超过5座,建设创新载体不少于15家。建立氢能产业发展工作机制,氢能产业纳入全市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进行重点培育。

4. 南京市正式出台《南京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明确筹建方式除政府提供划拨用地集中新建外,可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

5. 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合肥市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相关内容,相关优化措施计划包括实施购房补贴、房票安置全市域流通、优化限售政策、优化商品房摇号销售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化调整新发放首套住宅贷款利率、更大力度的支持“以旧换新”、净化房地产分销市场、加大高品质住宅供给并提升住宅户内使用空间等。

6. 杭州、西安两城近日相继宣布全面取消楼市限购政策,这两地都曾屡次诞生“万人摇”、楼市频现高温。全国范围内,仅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一线城市,以及海南省、天津市共六地仍保留一定的限购政策。彻底放开限购,已成为多地主流选择。

7. 上海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近期召开一场会议,会议围绕“以旧换新”政策展开,重点有两个方面:一是如何对参与“以旧换新”的房源进行“优先卖”;二是10家中介公司达成共识,在原本中介费的收费标准下,对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业主给予7-8折的折扣,各家中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具体点数。

三、其他宏观新闻

1.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布达佩斯总理府同匈牙利总理欧尔班会谈后共同会见记者。双方都认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同匈牙利“向东开放”战略高度契合。双方将加强发展战略对接,深化经贸、投资、金融等领域合作,推进匈塞铁路等重点项目建设,拓展新兴产业合作,培育新质生产力,为两国各自经济社会发展赋能助力。

2. 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中方支持新时代中塞命运共同体建设首期6项举措,一是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塞自由贸易协定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生效;二是中方支持塞尔维亚承办2027年专业类世博会,届时将派团参展,鼓励中国企业参与相关建设项目;三是中方愿扩大进口塞尔维亚特色优质农产品;四是中方将在未来3年支持50名塞尔维亚青年科学家赴华开展科研交流;五是中方将在未来3年邀请300名塞尔维亚青少年赴华学习;六是中方欢迎塞方增开贝尔格莱德至上海直航航线,鼓励两国航空运输企业开通贝尔格莱德至广州直航航线。

3. 国务院总理李强在安徽调研时指出,要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着眼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提高创新驱动发展能力。要夯实传统制造业这个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基底,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技术迭代升级,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要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力度,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正式施行。根据这一规定,有券商也发布了H股全流通业务调整的通知。此前,股东减持全流通的H股,应先去当地外汇局登记,随后凭外汇局证明到券商营业部登记额度信息以控制卖出额度,防止超额卖出。新规实施后,投资者减持前无须登记,减持后,须在20个工作日内到外汇局登记。

5.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开展第二批中央企业原创技术策源地布局建设,在量子信息、类脑智能、生物制造等36个领域,支持40家中央企业布局52个原创技术策源地。两批布局后,共有58家中央企业承建97个原创技术策源地。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推动各中央企业加大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力度,深入实施“加强应用基础研究”等11个行动计划,力争在量子信息、6G、深地深海、可控核聚变、前沿材料等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成果,推动中央企业持续完善创新体系、增强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6. 5月8日,日本央行行长植田和男表示,日本经济正在温和复苏;如果物价趋势上升,日本央行将调整政策宽松的程度;外汇汇率和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未来发展是另一个风险;如果物价上行风险加大,加快加息的步伐是正确的;最终将适当削减债券购买量;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每日债券购买金额;通胀超过预期的机会是存在的;日本的实际利率目前低于各种估计的自然利率水平;日本的物价趋势坚定地朝着2%的目标前进。

7. 美国劳工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5月4日当周,美国首次申领失业金人数23.1万人,为2023年8月26日当周以来新高,此前预期21.5万人,数据公布后,美元指数下挫,国际黄金、原油价格冲高。有分析表示,美国上周首次申领失业金人数创下阶段新高,与劳动力市场逐渐降温的迹象一致。劳动力市场势头的减弱,使美联储今年的两次降息计划重新回到了谈判桌上。金融市场预计美联储将在9月份开始其宽松周期。

四、宏观数据信息

1. 央行:1-4月,中国人民币贷款增加10.19万亿元。分部门看,住户贷款增加8134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50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8084亿元;企(事)业单位贷款增加8.63万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2.56万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6.61万亿元,票据融资减少6619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加4943亿元。4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301.19万亿元,同比增长7.2%。狭义货币(M1)余额66.01万亿元,同比下降1.4%。流通中货币(M0)余额11.73万亿元,同比增长10.8%。前四个月净投放现金3866亿元。

2. 央行:1-4月,中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12.73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少3.04万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9.44万亿元,同比少增1.7万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增加1213亿元,同比多增926亿元;委托贷款减少906亿元,同比多减1670亿元;信托贷款增加2126亿元,同比多增2048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1014亿元,同比少增2327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1.17万亿元,同比多90亿元;政府债券净融资1.26万亿元,同比少1.02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949亿元,同比少2194亿元。4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389.93万亿元,同比增长8.3%。

3. 海关总署5月9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4月中国出口船舶481艘;1-4月累计出口1809艘,累计同比增长19%。1-4月,我国出口7.81万亿元,增长4.9%。其中,船舶、电动汽车、工程机械、体育用品出口增速较快,分别增长108.4%、28.3%、16.2%、13%。

4. 据海关统计,1-4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3.81万亿元,同比增长5.7%,其中,出口7.81万亿元,增长4.9%;进口6万亿元,增长6.8%;贸易顺差1.81万亿元,收窄0.7%。4月当月,进出口3.64万亿元,增长8%,其中,出口2.08万亿元,增长5.1%;进口1.56万亿元,增长12.2%。

5. 据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测算,2024年“五一”假期,全国国内旅游出游合计2.95亿人次,同比增长7.6%,较2019年同期增长28.2%;国内游客出游总花费1668.9亿元,同比增长12.7%,较2019年同期增长13.5%。

6. 中汽协发布数据显示,今年4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40.6万辆和235.9万辆,环比分别下降10.5%和12.5%,同比分别增长12.8%和9.3%。1-4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01.2万辆和907.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9%和10.2%,产量增速较1-3月提升1.5个百分点,销量增速较1-3月下降0.3个百分点。

五、专题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5月1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24年4月份全国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PPI(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数据,原文如下:

2024年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3%

2024年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3%。其中,城市上涨0.3%,农村上涨0.4%;食品价格下降2.7%,非食品价格上涨0.9%;消费品价格持平,服务价格上涨0.8%。1—4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0.1%。

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1%。其中,城市上涨0.1%,农村持平;食品价格下降1.0%,非食品价格上涨0.3%;消费品价格下降0.1%,服务价格上涨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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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4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下降1.4%,影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下降约0.39个百分点。食品中,蛋类价格下降10.6%,影响CPI下降约0.07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9.7%,影响CPI下降约0.22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3.2%,影响CPI下降约0.10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1.4%,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1.3%,影响CPI上涨约0.03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0.5%,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均上涨。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价格分别上涨3.8%和1.8%,衣着、医疗保健价格均上涨1.6%,生活用品及服务、居住、交通通信价格分别上涨1.4%、0.2%和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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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4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下降0.7%,影响CPI下降约0.19个百分点。食品中,鲜菜价格下降3.7%,影响CPI下降约0.08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2.0%,影响CPI下降约0.04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下降2.0%,影响CPI下降约0.01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0.8%,影响CPI下降约0.02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0.5%,影响CPI下降约0.01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五涨一平一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价格分别上涨2.0%和1.0%,教育文化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0.5%、0.4%和0.2%;居住价格持平;衣着价格下降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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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降幅收窄

2024年4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2.5%,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3.0%,降幅比上月分别收窄0.3、0.5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2%、0.3%。1—4月平均,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同期下降2.7%,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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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4月份工业生产者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中,生产资料价格下降3.1%,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下降约2.32个百分点。其中,采掘工业价格下降4.8%,原材料工业价格下降1.9%,加工工业价格下降3.6%。生活资料价格下降0.9%,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22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下降0.8%,衣着价格上涨0.3%,一般日用品价格上涨0.1%,耐用消费品价格下降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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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中,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类价格下降8.5%,黑色金属材料类价格下降5.5%,农副产品类价格下降5.2%,燃料动力类、化工原料类价格均下降4.3%;有色金属材料及电线类价格上涨3.3%,纺织原料类价格上涨0.5%。

二、4月份工业生产者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中,生产资料价格下降0.2%,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7个百分点。其中,采掘工业价格下降1.0%,原材料工业价格上涨0.3%,加工工业价格下降0.4%。生活资料价格下降0.1%,影响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3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下降0.1%,衣着价格持平,一般日用品价格上涨0.3%,耐用消费品价格下降0.5%。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中,黑色金属材料类价格下降1.8%,燃料动力类价格下降1.4%,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类价格下降1.2%,农副产品类价格下降0.3%;有色金属材料及电线类价格上涨2.8%,化工原料类价格上涨0.1%;纺织原料类价格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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