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 Monthly Report (June,2023) | ZJ Gold to acquire LaiZhou Zhongjin along with its debts with 4.8 billion 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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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公司5月并购交易Top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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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并购交易评述


 

(一)推进解决同业竞争中金黄金48.6亿元承债式收购莱州中金

5月31 日,中金黄金(600489.SH)公告,拟收购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持有的莱州中金黄金矿业有限公司(“莱州中金”)100%股权和黄金集团对莱州中金的债权,交易总价款为48.60亿元人民币。本次交易中,莱州中金100%股权交易价格为614.42万元,黄金集团对莱州中金的债权交易价格为48.54亿元。此次交易将进一步减少公司与集团公司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公告显示,莱州中金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300万元,为中国黄金集团全资控股企业。莱州中金持有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莱州汇金”)44%股权,莱州汇金持有纱岭金矿采矿权,该采矿权不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或诉讼等权利争议。目前,莱州汇金仍在基建期,莱州汇金于2020年11月16日首次取得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纱岭矿区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金矿,生产规模为396万吨/年。

鉴于莱州中金旗下项目尚处于在建状态,尚未直接带来经营利润。在本次交易中,由中金黄金承接中国黄金集团对莱州中金的债权,是交易的重要一部分。在股权交割完成后,莱州中金应与中金黄金签订债权债务协议,按照该债权债务协议约定将对应债务及利息支付给中金黄金。中金黄金付清债权转让价款及相应利息后,中国黄金集团与莱州中金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清。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在莱州中金股权全部过户登记后,中金黄金三个月内向中国黄金集团支付债权转让价款48.54亿元,以及各期债权转让价款自审计基准日至实际付款日之间的利息,利息按原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执行。

中金黄金表示,本次交易是为了推进履行中国黄金集团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交易完成后,莱州中金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进一步减少中金黄金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综合竞争能力与高质量发展能力。

望华点评:中金黄金此次收购是推进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重要举措。通过合并莱州中金,中金黄金将间接参股纱岭金矿,在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同时,提升金矿储量,进一步整合金矿资源。黄金价格在今年一季度重返历史高位,均价为420.10元/克,同比上涨9.92%,中金黄金紧抓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以及金价快速上行的有利时机,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实现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


(二)晶科能源43亿元出售新疆晶科,优化光伏一体化产能布局,实现轻资产化转型

5月24日,晶科能源(688223.SH)公告,为充分优化一体化产能布局,提升集中化生产效率,同意将公司持有的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新疆晶科”)100%股权出售给资阳市重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产基金”)及董仕宏共同指定的主体,作价人民币43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晶科能源将不再持有新疆晶科股权,新疆晶科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重产基金成立日期是2022年4月21日,注册地址位于资阳市,资产总额2.8亿元,背后合伙人基本由资阳本地国资组成,其中主要出资人系资阳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资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四川省财政厅共同出资设立;本次交易另一受让方董仕宏是创业板上市公司仕净科技(301030.SZ)的董事长,仕净科技主营业务为单晶太阳能电池。

晶科能源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组件、电池片、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光伏技术的应用和产业化;新疆晶科主要从事单晶硅拉棒等环节。值得注意的是,在卖掉新疆晶科的同时,晶科能源又公告560亿元投资,拟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规划建设年产56GW垂直一体化大基地项目,项目建设包括单晶拉棒到组件。由此可见,晶科能源仍未放弃光伏一体化策略,而是进一步充分优化一体化产能布局,提升集中生产效率。

晶科能源公告称此次出售新疆晶科是基于对现有一体化生产基地布局的优化需要,出售不会对现有产能及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在光伏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实现轻资产化转型升级有利于提升集中生产效率,降低区域间运营成本,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有效配置。

望华点评:自2018年以来,光伏行业轻资产化逐渐成为光伏企业转型的新策略,如爱康科技(002610.SZ)、协鑫新能源(451.HK)、联合光伏等企业均通过“轻装上阵”,出售一部分资产,降低公司用能成本,集中整合资源,提升管理效率,实现产业优化升级。晶科能源本次出售子公司在优化产能一体化的同时,也将进一步向精益化管理的方向发展。


(三)上汽集团向清陶能源追加投资27亿元,深化布局固态电池技术 

5月27日,上汽集团(600104.SH)公告,拟通过嘉兴创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创颀”)与嘉兴颀骏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颀骏一号”)向清陶(昆山)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陶能源”)追加投资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本次交易中,嘉兴创颀出资不超过19.7亿元,嘉兴颀骏一号出资不超过7.3亿元。本次追加投资完成后,上汽集团通过嘉兴创颀、嘉兴颀骏一号及嘉兴创荣将间接持有清陶能源约15.29%的股权

据公开资料显示,清陶能源成立于2016年,专注于固态锂电池、陶瓷隔膜、锂电生产设备的研发生产,并已在固态电池核心材料、核心工艺、定制设备方面实现了自主可控,是国内最早实现量产交付的固态电池企业之一。上汽集团在2021年与清陶能源共同设立了固态电池联合实验室,推动固态电池材料、电芯与系统的联合开发,加快推进固态电池产品的量产装车。

为抢占新一轮技术发展制高点,固态电池技术近几年成为相关企业的重点研发方向。相较于传统液态电池(锂电池、铅酸电池等),固态电池在能量密度、安全性和使用寿命等方面优势明显,因此其被认为是下一代动力电池技术。目前,大众、丰田、上汽、东风汽车、广汽、蔚来等终端车企都对固态电池开展了研究开发规划。同时上游动力电池厂商在不断提速研发进程,包括宁德时代、国轩高科、中创新航、孚能科技等都已公开表明在固态电池技术方面有所布局。上汽集团方面表示,固态电池技术是公司新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本次追加投资清陶能源有利于公司深化布局固态电池技术,抢占新一轮技术发展制高点,提升公司新能源产品竞争力。

望华点评:上汽集团此次收购清陶能源,旨在抢占新一轮新能源技术发展制高点,加速布局固态电池技术,契合上汽集团新能源战略目标。基于上汽集团和清陶能源在技术能力及产业链的互补优势,双方通过未来深化战略合作,加速新一代固态电池在新能源车型上的量产落地


三、宏观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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