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ekly focal point | Hydrogen energy industry planning officially releases, defining goals for 2035
(3月21日-3月27日)
· 编者按 ·
3月2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规划》),规划明确了我国氢能产业发展原则及分阶段目标,望华现特将该《规划》的核心关注点整理如下:
核心关注点一:氢能产业发展基本原则
《规划》指出我国氢能产业发展主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创新引领,自立自强;安全为先,清洁低碳;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稳慎应用,示范先行。
核心关注点二:氢能产业发展目标
到2025年,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年,成为新增氢能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二氧化碳减排 100-200 万吨/年;再经过5年的发展,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清洁能源制氢及供应体系,产业布局合理有序,可再生能源制氢广泛应用,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实现;到 2035 年,形成氢能产业体系,构建涵盖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多元氢能应用生态。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明显提升,对能源绿色转型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核心关注点三:支持符合条件的氢能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等注册上市融资
《规划》指出发挥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作用,支持氢能相关产业发展。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性原则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运用科技化手段为优质企业提供精准化、差异化金融服务。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氢能创新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符合条件的氢能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等注册上市融资。
详见本期第五部分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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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监管部门政策汇总
1.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安排,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强力支撑。会议决定,一是对所有行业小微企业、按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退税近1万亿元。其中,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全额退还,增量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二是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7月1日起办理全额退还,年底前完成;增量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三是中央财政在按现行税制负担50%退税资金基础上,再安排1.2万亿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基层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和保就业保基本民生等。新增留抵退税地方负担部分中央财政补助平均超过82%。会议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对地方的补助直达市县基层,坚决打击偷税骗税骗补行为。
2. 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要求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做好经济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9月底前完成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筹集相关工作,年内持续推进。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央行、国家发改委、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年内持续推进。
3. 李克强考察农业农村部并主持召开座谈会
李克强表示,我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库存充足、供给有保障,但要始终绷紧立足自身保障粮食安全这根弦,以国内稳产保供的确定性应对外部不确定性,这对稳物价、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至关重要。各方面都要着眼大局,有力支持农业生产。针对化肥、农药、柴油等价格上涨问题,从减税降费、原材料供应、用能等环节支持企业增产增供,同时保障农资运输配送。对其中特殊品种要专门研究相关支持措施,促进挖潜增产和拓展多元进口,用市场化办法做好储备调节。
4. 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
规划要求,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广应用低风速风电技术。严格控制能耗强度,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并留有适当弹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到2025年,国内能源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6亿吨标准煤以上,原油年产量回升并稳定在2亿吨水平,天然气年产量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约30亿千瓦。
5. 发改委公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
《规划》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氢能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等注册上市融资。强调初步建立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年,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00-200万吨/年。发改委强调,严禁不顾本地实际,盲目跟风、一哄而上;严禁以建设氢能项目名义“跑马圈地”,严禁在氢能产业规划制定、投资规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相互攀比。(详见本期第五部分《专题》)
6. 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提出要强化反垄断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野蛮生长、违规炒作,冲击经济社会发展秩序;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等。
7. 央行召开2022年货币金银和安全保卫工作电视会议
会议提出,扎实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有序扩大试点范围,持续完善设计和使用,逐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框架。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业务管理力度。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完善内外部管理制度,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和内部治理。
8.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文,自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9. 沪深交易所发布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
明确了公开发行条件、市值标准(市值不低于200亿元)、上市年限(境外上市满3年)、初始规模(5000万份及5亿元市值以上)等上市条件。明确持续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和要求,规定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相关事项。建立存托凭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跨境转换机制、终止上市机制等。中国结算同步发布互联互通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10. 银保监会:支持保险公司增加资本市场投资
银保监会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优化信用状况评估技术,降低“新市民”创业融资成本;将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优势,引导保险机构将更多资金配置于权益类资产;养老储蓄试点即将启动,主要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商业养老计划试点正在抓紧筹备。
二、地方政府及产业协会政策动向
1. 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2022)在北京召开
全国政协副主席万钢表示,要加快发布汽车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路线图。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苗圩认为,中国汽车行业决定胜负在智能网联下半场。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林念修表示,新能源汽车现有基地达到合理规模前,不再新增产能布点;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动力电池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高度关注动力电池原材料涨价问题,坚决打击囤积居奇、投机炒作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 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
杭州市推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40条政策,将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杭州市将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对困难企业减免部分税收,并切实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所得税。
3. 深圳市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
围绕房屋租金减免、减轻水电气费用负担、疫情消杀补贴、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方面,帮助企业降本纾困,预计将为深圳市场主体减负超750亿元。在大型电商平台设立“深圳专区”,组织消费电子、服装服饰、黄金珠宝、眼镜钟表、家装家居、食品饮料等领域重点企业入驻,安排5亿元资金发放消费券,推动以数字人民币红包形式发放,带动形成消费热点。
4. 山西省印发《山西省钢铁企业改造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
指出推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和存量产能整合,重点推进晋南钢铁整合星原钢铁产能,积极推进长治市2022年底前出台5户钢铁企业整合方案,重点推进宝武太钢、晋钢集团、晋南钢铁、晋运钢铁、美锦钢铁等企业对省内外钢铁企业的整合重组。
三、其他宏观新闻
1. 多地纷纷出台稳楼市政策
继多地放松限购、限贷政策后,又有城市废除限售政策。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鉴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已完成其阶段性调控使命,拟予以废止。今年以来,不到3个月时间,全国已经有超过60城市发布了各种稳楼市的政策超过70次,叠加部委发布的政策更是已经接近百次。
2. 美国将延长对来自中国的352种商品的关税豁免
商务部对此表示,这有助于相关产品的正常贸易。中方始终认为,美方单边加征关税措施不利于中国,不利于美国,不利于世界。在当前通胀持续走高、全球经济复苏面临挑战的形势下,希望美方从中美两国消费者和生产者的根本利益出发,尽快取消全部对华加征关税,推动双边经贸关系早日回到正常轨道。
3. 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贸易和发展报告
预计今年全球经济增长前景恶化。报告显示,受俄乌冲突及各国近几个月的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影响,联合国贸发会议将2022年全球经济增长预测从3.6%下调至2.6%。发达经济体加息以及全球金融市场的无序变动可能对发展中经济体造成毁灭性打击。
4. 欧盟委员会和美国宣布成立联合能源安全工作组
欧盟委员会和美国在布鲁塞尔发表联合声明,宣布成立由美国总统和欧盟委员会主席的代表组成的联合能源安全工作组。这个工作组的职能包括,拓展欧洲天然气供应来源和扩大储存设施,今年内美国向欧洲供应150亿立方米天然气,在2027年前帮助欧洲摆脱对俄罗斯的能源依赖,到2030年前保证欧洲每年可以得到500亿立方米的液化天然气。
四、宏观数据信息
1. 国家统计局:1-2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5.0%,增速较去年12月份回升0.8个百分点,在41个工业大类行业中,21个行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9个行业下降,1个行业减亏,其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57倍,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增长1.55倍,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63.8%。
2. 工信部:1-2月份,我国软件业务收入11792亿元,同比增长11.6%,增速较2021年全年回落6.1个点,较2020和2021年同期的两年平均增速提高8个百分点;软件业利润总额1332亿元,同比下降7.6%,增速较2021年全年回落15.2个点,较2020和2021年同期的两年平均增速回落11.8个百分点。
3. 国家统计局:据对全国流通领域9大类50种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监测显示,2022年3月中旬与3月上旬相比,24种产品价格上涨,24种下降,2种持平。焦煤(主焦煤)价格环比上涨11.1%,焦炭(准一级冶金焦)环比上涨9.8%,生猪(外三元)环比下跌3.3%。
4. 中国信通院:1-2月份,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延续良好发展势头,产销规模远高于去年同期水平。新能源汽车行业克服全球原材料价格上涨、疫情多点爆发等不利影响,延续上年高速发展势头,继续保持高水平生产供应稳定,市场认可度不断提高,1-2月份累计市场渗透率17.9%,出口10.5万辆,同比增长381.7%。
五、专题
3月2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规划》),这也标志我国氢能产业未来发展的顶层设计正式出炉,望华现特将该《规划》的主要内容整理如下。
一、氢能产业发展基本原则
1. 创新引领,自立自强。积极推动技术、产品、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集中突破氢能产业技术瓶颈,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2. 安全为先,清洁低碳。强化氢能全产业链重大风险的预防和管控;构建清洁化、低碳化、低成本的多元制氢体系,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严格控制化石能源制氢。
3.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氢能利用的商业化路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产业规范发展。
4. 稳慎应用,示范先行。统筹考虑氢能供应能力、产业基础、市场空间和技术创新水平,积极有序开展氢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示范,避免一些地方盲目布局、一拥而上。
二、氢能产业发展目标
1. 到2025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氢能产业发展制度政策环境,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基本掌握核心技术和制造工艺,初步建立较为完整的供应链和产业体系。氢能示范应用取得明显成效,清洁能源制氢及氢能储运技术取得较大进展,市场竞争力大幅提升,初步建立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 5 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年,成为新增氢能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二氧化碳减排 100-200 万吨/年。
2. 再经过5年的发展,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清洁能源制氢及供应体系,产业布局合理有序,可再生能源制氢广泛应用,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实现。
3. 到 2035 年,形成氢能产业体系,构建涵盖交通、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多元氢能应用生态。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明显提升,对能源绿色转型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三、其他核心要点
1. 加快推进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技术创新,开发关键材料,提高主要性能指标和批量化生产能力,持续提升燃料电池可靠性、稳定性、耐久性。支持新型燃料电池等技术发展。着力推进核心零部件以及关键装备研发制造。加快提高可再生能源制氢转化效率和单台装置制氢规模,突破氢能基础设施环节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临氢设备关键影响因素监测与测试技术,加大制、储、输、用氢全链条安全技术开发应用。
2. 持续推进绿色低碳氢能制取、储存、运输和应用等各环节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持续开展光解水制氢、氢脆失效、低温吸附、泄漏/扩散/燃爆等氢能科学机理,以及氢能安全基础规律研究。持续推动氢能先进技术、关键设备、重大产品示范应用和产业化发展,构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技术体系。
3. 结合资源禀赋特点和产业布局,因地制宜选择制氢技术路线,逐步推动构建清洁化、低碳化、低成本的多元制氢体系。在焦化、氯碱、丙烷脱氢等行业集聚地区,优先利用工业副产氢,鼓励就近消纳,降低工业副产氢供给成本。在风光水电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逐步扩大示范规模,探索季节性储能和电网调峰。推进固体氧化物电解池制氢、光解水制氢、海水制氢、核能高温制氢等技术研发。探索在氢能应用规模较大的地区设立制氢基地。
4. 坚持需求导向,统筹布局建设加氢站,有序推进加氢网络体系建设。坚持安全为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支持依法依规利用现有加油加气站的场地设施改扩建加氢站。探索站内制氢、储氢和加氢一体化的加氢站等新模式。
5. 根据各地既有能源基础设施条件和经济承受能力,因地制宜布局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设施,推动在社区、园区、矿区、港口等区域内开展氢能源综合利用示范。依托通信基站、数据中心、铁路通信站点、电网变电站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推动氢燃料电池在备用电源领域的市场应用。在可再生能源基地,探索以燃料电池为基础的发电调峰技术研发与示范。结合偏远地区、海岛等用电需求,开展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示范应用。
6. 不断提升氢能利用经济性,拓展清洁低碳氢能在化工行业替代的应用空间。开展以氢作为还原剂的氢冶金技术研发应用。探索氢能在工业生产中作为高品质热源的应用。扩大工业领域氢能替代化石能源应用规模,积极引导合成氨、合成甲醇、炼化、煤制油气等行业由高碳工艺向低碳工艺转变,促进高耗能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7. 制定完善氢能管理有关政策,规范氢能制备、储运和加注等环节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产业发展和投资引导,推动氢能规模化应用,促进氢能生产和消费,为能源绿色转型提供支撑。完善氢能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有关规定,注重在建设要求、审批流程和监管方式等方面强化管理,提升安全运营水平。
8. 推动完善氢能制、储、输、用标准体系,重点围绕建立健全氢能质量、氢安全等基础标准,制氢、储运氢装置、加氢站等基础设施标准,交通、储能等氢能应用标准,增加标准有效供给。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各类标准研制工作,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团体制定发布相关标准。在政策制定、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积极采用推荐性标准和国家有关规范。推进氢能产品检验检测和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氢能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