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ekly focal point | The 14th Five-year plan: electricity production of wind and solar power shall double by 2025.
每 周 热 点
(5月30日-6月5日)
· 编者按 ·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规划对“十四五”期间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做出了重要部署。
核心关注点一:可再生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光伏发电量实现翻倍,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核心关注点二:推进大型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
“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加快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冀北、松辽、新疆、黄河下游等七大陆上新能源基地;依托西南水电基地调节能力和外送通道,统筹藏东南、川滇黔桂两大水风光综合基地开发建设;优化近海海上风电布局,重点推动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集群建设。
核心关注点三:有序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
在河北、山东、河南等有机废弃物丰富、禽畜粪污处理紧迫、用气需求量大的区域,开展生物天然气示范县建设,每县推进1~3个年产千万立方米级的生物天然气工程。在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垃圾处理收费基础好的地区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市场化运行示范,示范区内新核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参考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实行竞争性电价机制。积极发展纤维素等非粮燃料乙醇,鼓励开展醇、电、气、肥等多联产示范。支持生物柴油、生物航空煤油等领域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使用。
核心关注点四:加强可再生能源多元直接利用,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
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在重点直接应用,开展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在有条件的地区,利用新能源直供电、风光氢储耦合、柔性负荷等技术,通过开发利用模式创新,推动新能源开发、输送与终端消费的一体化融合,打造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实现新能源电力消费占比达到70%以上。
详见本期第五部分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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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监管部门政策汇总
1. 财政部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重点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效的能源体系、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基础能力建设、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等六大方面。其中提出,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政策,稳妥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
2. 全国财政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工作视频会议在京召开
会议要求,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保市场主体以保就业保民生,努力确保二季度经济实现合理增长和失业率尽快下降。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加快退税进度,确保上半年基本完成小型企业以及制造业等行业中型、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集中退还。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紧推进已纳入年度计划安排的重大工程建设。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确保今年新增专项债券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进一步加快下达预算;促进居民消费持续恢复,进一步提振汽车消费。
3. 财政部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通知指出,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超过400万元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4. 国务院要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受疫情影响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
5.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等金融服务的通知》
《通知》主要从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做好接续融资安排、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持续提升服务效率、创新信贷服务模式、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等多个方面,对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困行业企业等的金融服务提出了工作要求。要努力实现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信贷余额持续稳步增长,鼓励银行机构在受疫情影响的特定时间内适当提高相关行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6. 银保监会下发《加强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通知》要求强力整治保险机构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内部人等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挪用、侵占、套取保险资金,输送利益,转移财产,规避监管,隐匿风险等,坚持零容忍、重处罚、严监管,坚决遏制资金运用违法违规关联交易,推动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
7.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7方面21项具体政策举措,包括创新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支持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完善支持新能源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研究探索将新能源项目纳入基础设施REITs试点支持范围等。旨在锚定到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二、地方政府及产业协会政策动向
1. 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
根据行动方案,上海将于6月1日起取消企业复工复产审批制度,同时出台系列政策稳外资、促消费、扩投资。上海将为市场主体减负,除减免房租外,还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非居民用户给予3个月应缴水费、电费、天然气费10%财政补贴。上海将以大宗消费为抓手,年内新增非营业性客车牌照额度4万个,按照国家政策要求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对置换纯电动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1万元补贴,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和电商平台发放消费优惠券,支持文创、旅游、体育产业发展,大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
2. 天津市“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实施方案发布
目标到2025年,城镇新增就业17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方案》提出,重点培育信创、高端装备、集成电路等10条以上重点产业链,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
3. 商务部等八部门发文要求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
文中提出升级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促进县域快递物流资源整合,建设一批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提升公共寄递物流服务能力,争取到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有中心、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
4. 国家卫健委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全链条监管
要求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机构退出机制,设立“红绿灯”,在依法准入时对符合条件的举办主体实行“绿灯”优先审批的同时,坚决落实“黄灯”整改、“红灯”退出机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三、其他宏观新闻
1. 受俄乌冲突影响,能源市场持续动荡,食品价格飙升,欧元区5月CPI初值同比上涨8.1%,再创新高;能源价格同比上涨39.2%,是推升通胀主因。
2. 日本政府在内阁会议上敲定2022年版《制造业白皮书》,要求强化日本半导体竞争力,并在可进行大量数据通信的第五代(5G)移动通信系统以及可急速提升计算处理速度量子计算机等数字技术方面提升竞争力。
3. 美联储将在美国当地时间6月4日零点进入静默期。从近来的经验看,这可能意味着10年期国债收益率会在3%下方徘徊一段时间。静默期意味着,除非另有说明,否则FOMC与会者和工作人员在会议后的周四(6月16日)之前不得公开谈论货币政策。暂停不断提醒加息,应该有助于债券价格上涨。
四、宏观数据信息
1. 国家外汇管理局:4月,我国外汇市场总计成交2.6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0.55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1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0.9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5万亿美元。
2. 工信部:1-4月份,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完成业务收入4437亿元,同比增长2.7%,增速较一季度提高1.3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321.4亿元,同比下降25.4%,降幅较一季度扩大15.1个百分点。
3. 发改委:1-4月份,农副食品加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长4.7%,食品制造业增加值累计增长4.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增加值累计增长9.2%。
4. 商务部:1-4月,我国服务贸易继续平稳增长,服务进出口总额19074.9亿元,同比增长21.9%;其中服务出口9332.6亿元,增长25.1%;进口9742.3亿元,增长19.1%。
5. 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5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和综合PMI产出指数同步回升,分别为49.6%、47.8%和48.4%,虽低于临界点,但明显高于4月2.2、5.9和5.7个百分点。数据表明近期疫情形势和国际局势变化等因素对经济运行造成较大冲击,但随着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现,我国经济景气水平较4月份有所改善。
6. 中指院报告显示,1-5月,销售额100强房企销售额均值为273.9亿元,同比下降50.7%。其中,销售额超千亿元的房企有3家,较去年同期减少12家;超百亿元房企有70家,较去年同期减少48家。前5个月百强房企拿地总额4681亿元,拿地规模同比下降64.7%,降幅比上月扩大8.8个百分点。
五、专题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对“十四五”期间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做出了重要部署。内容摘要如下:
1.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锚定碳达峰、碳中和与2035年远景目标,按照2025年非化石 8 能源消费占比20%左右任务要求,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利用,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规模,“十四五”主要发展目标是:
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50%。
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3万亿千瓦时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目标。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达到 33%左右,可再生能源电力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达到18%左右,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目标。2025年,地热能供暖、生物质 供热、生物质燃料、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2. 大力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开发
统筹推进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发挥区域市场优势,主要依托省级和区域电网消纳能力提升,创新开发利用方式,推进 松辽、冀北、黄河下游等以就地消纳为主的大型风电和光伏发电基 地建设。利用省内省外两个市场,依托既有和新增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火电“点对网”外送通道,推动光伏治沙、可再生能源制氢和多能互补开发,重点建设新疆、黄河上游、河西走廊、黄河几字弯等新能源基地。
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太阳能发电基地。以风光资源为依托、以区域电网为支撑、以输电通道为牵引、以高效消纳为目标,统筹优化风电光伏布局和支撑调节电源,在内蒙古、青海、甘肃等西部北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建 设一批生态友好、经济优越、体现国家战略和国家意志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依托已建跨省区输电通道和火电“点对网”输电通 道,重点提升存量输电通道输电能力和新能源电量占比,多措并举增配风电光伏基地。依托“十四五”期间建成投产和开工建设的重点输电通道,按照新增通道中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不低于50%的要求,配套建设风电光伏基地。依托“十四五”期间研究论证输电通道,规划建设风电光伏基地。创新发展方式和应用模式,建设一批就地消纳的风电光伏项目。发挥区域电网内资源时空互济能力,统筹区域电网调峰资源,打破省际电网消纳边界,加强送受两端协调,保障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消纳。
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开展省级海上风电规划制修订,同步开展规划环评,优化近海海上风电布局,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支持政策,积极推动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完善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探索集中送出和集中运维模式,积极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降本增效,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示范。探索推进具有海上能源资源供给转换枢纽特征的海上能源岛建设示范,建设海洋能、储能、制氢、海水淡化等多种能源资源转换利用一体化设施。加快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
3. 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
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合理发展以农林生物质、生物质 成型燃料等为主的生物质锅炉供暖,鼓励采用大中型锅炉,在城镇等人口聚集区进行集中供暖,开展农林生物质供暖供热示范。在河北、山东、河南等有机废弃物丰富、禽畜粪污处理紧迫、用气需求量大的区域,开展生物天然气示范县建设,每县推进1~3个年产千万立方米级的生物天然气工程。
加快发展生物天然气。在粮食主产区、林业三剩物富集区、畜禽养殖集中区等种植养殖大县,以县域为单元建立产业体系,积极开展生物天然气示范。在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垃圾处理收费基础好的地区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市场化运行示范,示范区内新核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参考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实行竞争性电价机制。统筹规划建设年产千万立方米级的生物天然气工程,形成并入城市燃气管网以及车辆用气、锅炉燃料、发电等多元应用模式。
大力发展非粮生物质液体燃料。积极发展纤维素等非粮燃料乙醇,鼓励开展醇、电、气、肥等多联产示范。支持生物柴油、生物航空煤油等领域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使用。
4. 加强可再生能源多元直接利用
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终端直接应用。在工业园区、大型生产企业和大数据中心等周边地区,因地制宜开展新能源电力专线供 电,建设新能源自备电站,推动绿色电力直接供应和对燃煤自备电 厂替代,建设一批绿色直供电示范工厂和示范园区,开展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
在有条件的地区,利用新能源直供电、风光氢储耦合、柔性负荷等技术,通过开发利用模式创新,推动新能源开发、输送与终端消费的一体化融合,打造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实现新能源电力消费占比达到 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