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et consumer loan for students, pros and c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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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东北育才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高琛关于“对大学生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和教育”的建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高琛代表指出:“当前,由于金融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对人们生活的广泛影响,很多在校大学生参与到贷款、炒股、购买基金等金融活动之中。但因为缺乏金融基础知识,金融风险意识淡薄,他们容易落入金融骗局。”


“校园贷”是很多大学生参与网络贷款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专门面向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群体的,由银行机构、消费金融公司、电商平台及P2P贷款平台等中介提供的借贷业务,因为申请贷款只需身份证、学生证,无需抵押,办理方便快捷且不用告知家长等特点受到大学生的追捧。


“校园贷”存在多年,并于2014年左右开始呈爆发式增长。其迅猛的发展得益于大学生庞大的群体及其对新兴产品接受能力较强、消费欲望高等特点。此外,银监会2009年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规定“不得向未满18周岁学生发放信用卡,向经查已满18周岁但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学生发放信用卡时,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且第二还款来源方应具备相应偿还能力”。此通知出台后,由正规银行提供的大学生信用卡业务审批趋于严格,且额度较低,无法满足部分大学生旺盛的消费需求。这也是网络分期校园贷款发展迅猛的另一原因。


网络贷款在为大学生带来消费便利的同时,也助长了校园不良消费和攀比风气的形成。尤其是部分在校大学生缺乏金融常识,有的甚至不清楚还贷费用和逾期还款的后果,进而陷入资金周转的泥潭,甚至导致自杀或违法犯罪等恶行事件。如河南某高校大学生郑某因参与赌球事件连续借贷达60万,最终无力还款,选择以跳楼的方式结束生命;在校大学生被骗替人贷款买手机,导致自身背负十余万债务……此类事件频频发生。校园贷引起的负面效应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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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规范校园贷款行为,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相应法规和监管措施。2016年4月,中国银监会和教育部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以加大不良网络借贷监管力度、加大学生消费观教育力度、加大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和加大学生资助信贷体系建设力度;2017年5月,中国银监会、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的工作通知》,通知指出“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且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校园贷由此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


而在2018年,校园贷又以其它校园分期产品的形式为伪装,“重出江湖”。针对此现象,人民日报发表了《部分校园出现回租贷、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乱象》的文章。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校园贷乱象再次卷土重来。同年3月中旬,有关校园贷的投诉(涉及到分期乐、爱又米、来分期等平台)在聚投诉官网出现。


正如高琛代表所说,“大学生缺乏金融基础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使他们很容易落入金融骗局”。大学生金融素养和风险意识的缺乏,也是相关部门在出台若干规章制度和监管措施后,校园网络贷款乱象仍不能得到根本治理的一个重要原因。


高琛代表建议,一方面,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可以通过思政课、校园宣传等多元途径,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通过开设相关课程、组织讲座等方式,对学生开展金融知识和金融管理的普及教育,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金融素养。另一方面,将正规金融贷款机构引入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制定金融贷款方案,让有真正资金需求的学生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贷款。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金融监管机制,提高金融机构资质要求,加大公安部门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构筑大学生金融风险防火墙。


在两会结束后的2021年3月17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及人民银行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性核验,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各高校要切实担负起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学生金融知识教育和救助帮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和校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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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小额贷款公司”,可能很多人会说并不了解也未接触过,但其实小贷公司的很多产品都是民众耳熟能详的。比如支付宝的“花呗”和“借呗”、京东的“白条”和百度的“度小满”等产品,其背后的主体都是各平台旗下的小额贷款公司。所以此次五部委《通知》中,除了限制非持牌公司外,同时“花呗”,“借呗”等产品也受到规范。


根据相关数据,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118家。大学生作为庞大的消费群体,成为众多小贷公司的目标客户群体之一。有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的大学生网络贷款业务占比六成以上。此次《通知》将对这些小贷公司形成较大冲击。


《通知》的下发,显示了相关部门清理校园网络贷款乱象、清除相关社会危害的决心。下一步,监管部门的工作重心将落在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开展违规业务的排查整改,遏制互联网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的现象,切实提高大学生金融素养和风险意识上。


五部门联发《通知》对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乱象进行重拳出击,为彻底整治和清理校园贷引发的社会问题带来新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