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热点丨证监会修订《现金分红指引》,推动提高分红水平
每 周 热 点
(10月16日—10月22日)
· 编者按 ·
为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中国证监会结合监管实践,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现金分红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现金分红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核心关注点一:A股上市公司分红状况持续改善,分红规模较快增长,分红习惯逐步养成
1. 2013-2023年,A股上市公司分红金额年化平均增长13.3%,高于同期净利润增速(约10%)。
2. 2013-2023年,分红公司家数占比由50%左右提升至约70%,连续5年分红的公司占比由20%提升至48%。
核心关注点二:近5年,A股上市公司累计分红8.2万亿元,年度分红金额已开始超过当年股权融资额
1. 2022年,共3291家A股上市公司进行了现金分红,分红金额2.1万亿元,分红家数占比67.1%。股利支付率(32.5%)和股息率(1.97%)与全球主要资本市场相比处于中上游水平。
2. 2022年,A股上市公司面向境内投资者分红1.6万亿元,同比增长22.7%。
核心关注点三:《现金分红指引》要求明确分红政策,兼顾投资者回报和公司自身发展
1. 进一步明确鼓励现金分红导向,推动提高分红水平。对不分红的公司加强披露要求等制度约束督促分红。对财务投资较多但分红水平偏低的公司,督促其提高分红水平,专注主业。
2. 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推动进一步优化分红方式和节奏。鼓励公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分红频次,让投资者更好规划资金安排,更早分享企业成长红利。
3. 加强对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的约束,引导合理分红。强调上市公司制定现金分红政策时,应综合考虑自身盈利水平、资金支出安排和债务偿还能力。
核心关注点四:《章程指引》要求合理增加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预期
1. 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引导形成中期分红习惯,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
2. 根据《现金分红指引》关于优化中期现金分红实施程序的制度安排,新增对中期分红的完成时限要求。
3. 督促公司在章程中细化分红政策,明确现金分红的目标,更好稳定投资者预期。同时,引导公司在章程中制定分红约束条款,防范企业在利润不真实、债务过高的情形下实施分红放大风险。
详见本期第五部分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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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监管部门政策汇总
1. 新华社发文《持续向好,“中国经济衰退论”可休矣!》,中国经济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2%,从工业、服务业、消费、投资等指标来看,经济呈现持续恢复向好势头。数据发布后,摩根大通和野村证券上调对中国今年经济增长预测。这充分表明,国际社会深切感受到中国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的态势。
2. 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宣布中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八项行动。关于构建“一带一路”立体互联互通网络,习近平说,中方将加快推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参与跨里海国际运输走廊建设,办好中欧班列国际合作论坛,会同各方搭建以铁路、公路直达运输为支撑的亚欧大陆物流新通道。积极推进“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发展,加快陆海新通道、空中丝绸之路建设。
3. 中国宣布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包括:一、构建“一带一路”立体互联互通网络。二、支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中方将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同更多国家商签自由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未来5年(2024-2028年),中国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进出口额有望累计超过32万亿美元、5万亿美元。三、开展务实合作。中方将统筹推进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各设立3500亿元人民币融资窗口,丝路基金新增资金800亿元人民币,以市场化、商业化方式支持共建“一带一路”项目。四、促进绿色发展。中方将持续深化绿色基建等领域合作。五、推动科技创新。中方将在本届论坛上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愿同各国加强交流和对话,共同促进全球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安全发展。六、支持民间交往。七、建设廉洁之路。八、完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
4.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时宣布,中国将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这是在全国制造业已基本开放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制造业清零的基础上,又推进了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制造业条目中仅剩“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和“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两项。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于2022年1月1日实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中,制造业条目已完全清零,整体已减至27项,其中禁止类17项、限制类10项。
5. 《习近平谈“一带一路”》多语种版图书首发式在京举行,阿拉伯文、西班牙文、葡萄牙文、德文、日文版5种新书正式面向海内外出版发行。首发式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外文局主办,外文出版社承办,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驻华使节、专家学者以及翻译出版界代表100多人出席活动。
6. 国务院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方案》提出,到2025年,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率明显提高,全国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8000亿元。一批主攻硬科技、掌握好专利的企业成长壮大,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加速形成,备案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产值超万亿元。
7.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持续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放宽境外机构入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准入条件,允许境外非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取消境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的总资产要求。
8. 工信部发布关于推进5G轻量化(RedCap)技术演进和应用创新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发展目标:到2025年,5G RedCap产业综合能力显著提升,新产品、新模式不断涌现,融合应用规模上量,安全能力同步增强。5G RedCap技术产业稳步发展。5G RedCap标准持续演进,技术能力满足多样化场景需求。推动5G RedCap芯片、模组、终端等产业关键环节成本持续下降,终端产品超过100款。5G RedCap应用规模持续增长。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实现5G RedCap规模覆盖,5G RedCap连接数实现千万级增长。
9. 受国务院委托,央行行长潘功胜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作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潘功胜表示,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总量上,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价格上,持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红利,有效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降低实际贷款利率,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
10.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宏才作的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报告提出了相关建议:全面推动金融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国有金融职能定位和布局结构;健全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提升金融国资国企管理质效;构建现代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治理格局。
二、地方政府及产业协会政策动向
1. 北京、天津、河北商务主管部门签署《深化京津冀区域市场一体化商务发展合作协议》,深化重点领域务实合作。一是共推市场规则制定,二是共促消费市场升级,三是共保市场应急供应,四是共享商贸物流成果,五是共助农产品产销协作,六是共筑内外贸协同发展。
2. 《广东省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累计培育超20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20000家左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力争推动150家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力争专精特新企业总体研发占比达到5%左右,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覆盖率达100%。
3. 上海出台进一步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到2026年底,初步建成以5G-A和万兆光网为标志的全球双万兆城市,初步建成全球领先的光子科学大设施集群,全面建成泛在融合的超大规模城市智能终端设施体系。其中提出,打造超大规模自主可控智能算力基础设施,率先争取形成支撑万亿级参数大模型训练的自主可控智算能力;建设智能汽车支撑服务设施,支持嘉定区、临港新片区、浦东新区、奉贤区等区域开展自动驾驶公交、自动驾驶出租车、无人配送等10个以上高级别智慧出行示范应用。
4. 上海市发布《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和投资机会清单》。重大项目共计100项,总投资约1200亿元,其中,网络基础设施类21项,算力基础设施类22项,数据基础类9项,创新基础设施类20项,终端基础设施类28项
5. 中央企业深化专业化整合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题会于日前召开。从会上透露的信息来看,“横向合并”“纵向联合”“创新攻坚”“内部协同”是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专业化整合,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关键词。
三、其他宏观新闻
1. 国家主席习近平同俄罗斯总统普京举行会谈。习近平指出,中方愿同俄方及欧亚经济联盟各国一道,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开展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希望中蒙俄天然气管道项目尽早取得实质性进展,开展好“万里茶道”跨境旅游合作,把中蒙俄经济走廊打造成一条高质量联通发展之路。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签署,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签署第一个自贸协定,是中国签署的第22个自贸协定,塞尔维亚成为中国第29个自贸伙伴。
3. 北京证券交易所总经理隋强在第十三届中国•武汉金融博览会主论坛上演讲时表示,北交所正加速推进多项创新改革举措落地,包括加快研究制定北交所直接IPO相关制度规则,制定实施提升北交所上市公司质量专项行动方案,很快推出信用债,指导有意愿的北交所上市公司依规开展各项转板工作,研究编制北交所专精特新指数等。
4. 随着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启动,近期,海口、兰州、齐齐哈尔等地国企重组整合迎来新部署。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共有333家地方国企上市公司有并购重组行为,同比增长98%。按照国资委相关计划,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的制定工作将在10月底前收尾。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各地加快部署新一轮国企改革,地方国资重组整合有望进一步提速,尤其是国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会更加活跃,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并购重组也将增多。
5. 财政部表示,经财政部与香港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香港会计师公会充分沟通协调,认可过去一年来中国内地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征求意见稿)等与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趋同。
6. 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和《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修订草案)》。会议指出,要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大对乱罚款的整治力度,完善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严肃查处以罚代管、过罚失当等行为,加大向社会曝光力度,防止各类惠企政策效果被削弱或抵消;加强器官捐献工作体系建设,强化器官获取的伦理审查,依法打击查处涉器官违法犯罪行为,更好保障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健康发展。
7.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办法》明确评估指标包括规模、关联度、资产变现和可替代性4个维度,并确定对应权重。
8. 首批个人养老金基金即将满“周岁”。截至10月18日,今年以来,九成产品年内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亏损。与此同时,在有数据显示的162只个人养老金基金中,平均收益率亦为亏损状态,为-2.30%。
四、宏观数据信息
1. 中国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91302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2%。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4.5%,二季度增长6.3%,三季度增长4.9%。从环比看,三季度GDP增长1.3%。
2. 中国9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4.5%,预期增4.6%,前值增4.5%。1-9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0%。分行业看,41个大类行业中有26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同比增长。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13.4%,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11.5%,汽车制造业增长9.0%。
3. 中国三季度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5.6%,与上年同期持平,环比上升1.1个百分点。其中,采矿业产能利用率为75.4%,制造业产能利用率为75.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产能利用率为74.2%。
4. 中国9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5.5%,预期4.9%,前值4.6%;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增长5.9%。
5. 中国前三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3.1%,预期增3.1%,前值增3.2%。其中,制造业投资增长6.2%,增速比1-8月份加快0.3个百分点。
6. 前三季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3%。9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0%,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连续2个月下降。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2%,比上月下降0.1个百分点。
7. 中国前三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98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9%;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530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9.2%,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8.8%。
8. 国家统计局回应第四季度经济增长情况指出,初步测算,如果要完成全年预期目标,四季度只要增长4.4%以上,就可以保障完成全年5%左右的预期目标。四季度经济将会继续恢复向好,总体保持回升态势,对实现全年5%的预期目标很有信心。
9. 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18日发布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报告(2023年)》显示,近年来,我国工业互联网快速发展。目前,全国已累计建成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近8000个,工业互联网核心产业规模超过1.2万亿元。
10.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北京市前三季度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1723.1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1%,比上半年回落0.4个百分点;其中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7122.7亿元,增长6.1%。
11. 前三季度上海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019.2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6.42亿元,同比增长2.1%;第二产业增加值7953.57亿元,增长4.2%;第三产业增加值25009.24亿元,增长6.6%.
12. 商务部发布数据显示,1-9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7814家,同比增长32.4%;实际使用外资金额9199.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4%。商务部外资司负责人表示,中国吸引外资长期向好的趋势并未改变,将推动进一步压缩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改革开放先行先试,不断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五、专题
(以下资料来源:证监会网站)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现金分红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10月20日)
为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态化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中国证监会结合监管实践,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现金分红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现金分红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持续稳定的分红有助于增强投资者回报,推动树立平和的投资理念,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也有助于减少公司冗余资金、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引导公司专注主业。现行《现金分红指引》和《章程指引》颁布实施以来,对健全分红的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监管约束发挥了重要作用,A股上市公司分红状况持续改善。近五年来,A股上市公司累计分红8.2万亿元,年度分红金额已开始超过当年股权融资额。其中,2022年共有3291家沪深上市公司进行了现金分红,分红金额2.1万亿元,其中面向境内投资者分红1.6万亿元,同比增长22.7%,分红家数占比67.1%,股利支付率(32.5%)和股息率(1.97%)与全球主要资本市场相比处于中上游水平。一是分红规模增长较快,十年来分红金额年化平均增长13.3%,高于同期净利润增速(约10%)。二是分红习惯逐步养成,分红公司家数占比由十年前的50%左右提升至70%左右,连续5年分红的公司占比由20%提升至48%。三是分红特征总体与企业发展阶段相适应,不同板块、不同行业企业分红水平有所差异。但与境外成熟市场相比,分红均衡性、及时性、稳定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有待增强,还有个别公司异常高比例分红,可能损害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需要及时引导规制。
本次现金分红规则修订主要思路是在坚持公司自治的基础上,鼓励公司在章程中制定明确的分红政策,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对不分红、财务投资规模较大但分红比例不高的公司,通过强化披露要求督促分红;便利公司中期分红实施程序,鼓励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加强对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的约束,引导合理分红。
《现金分红指引》修订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鼓励现金分红导向,推动提高分红水平。对不分红的公司加强披露要求等制度约束督促分红。对财务投资较多但分红水平偏低的公司进行重点关注,督促提高分红水平,专注主业。二是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推动进一步优化分红方式和节奏。鼓励公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分红频次,结合监管实践,允许上市公司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在一定额度内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和上限,便利公司进一步提升分红频次,让投资者更好规划资金安排,更早分享企业成长红利。三是加强对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的约束,引导合理分红。强调上市公司制定现金分红政策时,应综合考虑自身盈利水平、资金支出安排和债务偿还能力,兼顾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发展。对资产负债率较高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不佳,存在大比例现金分红情形的公司保持重点关注,防止对企业生产经营、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关条款修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引导形成中期分红习惯,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二是根据《现金分红指引》关于优化中期现金分红实施程序的制度安排,新增对中期分红的完成时限要求。三是督促公司在章程中细化分红政策,明确现金分红的目标,更好稳定投资者预期。同时,引导公司在章程中制定分红约束条款,防范企业在利润不真实、债务过高的情形下实施分红放大风险。
沪深证券交易所将同步修改完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明确操作性要求。下一步,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指引》及《章程指引》,尽快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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