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订草案)》,聚焦7个方面修改丨每周热点

12月20日-12月26日)

编者按:

 

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主要修改7方面内容,其中包括:完善公司设立、退出制度,扩大可用作出资财产范围,明确股权、债权可以作价出资;放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等限制,并允许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等,现望华特将本次修订草案的主要核心关注点整理如下:

核心关注点一: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并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特别规定

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出资公司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用,并设“国家出资公司的特别规定”专章,适用范围由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扩大到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明确要求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应当超过半数;并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同时不再设监事会。

核心关注点二:允许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优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扩大可用作出资的财产范围,明确股权、债权可以作价出资;放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等限制,并允许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允许公司选择单层制治理模式(即只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对于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设一至二名董事,有限责任公司设一名董事或者经理;规模较小的公司还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至二名监事。

核心关注点三:完善公司资本制度并强化控股股东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责任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引入授权资本制,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只需发行部分股份,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可以作出授权,由董事会根据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决定发行剩余股份。修订草案进一步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并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详见本期第五部分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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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监管部门政策汇总

 

1.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1225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强调,要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粮食面积,大力扩大大豆和油料生产,确保2022年粮食产量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生猪生产,确保畜禽水产和蔬菜有效供给。落实好耕地保护建设硬措施,严格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建设1亿亩高标准农田。大力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水平,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要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力度,抓紧完善和落实监测帮扶机制,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2.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会议指出,要加强对进出口的政策支持,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进一步鼓励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发展,增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强对企业的配套服务,2022年对加工贸易企业内销暂免征收缓税利息;缓解国际物流压力,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制度,积极开展贸易调整援助工作。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2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主要修改7方面内容。其中包括:完善公司设立、退出制度,扩大可用作出资财产范围,明确股权、债权可以作价出资;放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等限制,并允许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4.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1年第四季度例会召开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1年第四季度例会指出,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加大跨周期调节力度,与逆周期调节相结合,统筹做好今明两年宏观政策衔接,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增强前瞻性、精准性、自主性,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更加主动有为,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稳定性,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增强经济发展韧性,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5.        中国证监会1224日就境外上市相关制度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规则明确,对境内企业境外上市活动实施备案管理,在遵守境内法律法规前提下,满足合规要求的VIE架构企业备案后可赴境外上市。进一步释放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大方向并未改变的信号,表明中国资本市场一以贯之坚持对外开放的立场。

 

6.        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北京发布《2022社会蓝皮书:2022年中国社会形式分析与预测》

 

2022社会蓝皮书》指出,2021年,我国有效控制了多次疫情反复冲击,经济继续保持正增长发展势头,就业形势稳定,新增就业人数超预期。20211月至9月,新增就业人数达到104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95%,预计全年新增就业将超过1100万人的目标。重点群体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大学毕业生入职就业增加,带动青年失业率下降。至第三季度,全国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达到18303万人,同比增加351万人,同比增长2%,基本恢复至2019年同期疫情前水平。

 

7.        交通运输部印发《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

 

《规划》指出:到2025年,“一脑、五网、两体系”的发展格局基本建成。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建立健全行业数据安全保护制度,加强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严控信息收集种类和规模。构建基于北斗、5G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在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创新示范应用,助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应用。

 

8.       1218日,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

 

本次会议指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70%的预定任务顺利完成;明年要确保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在党的二十大之前基本完成,明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在本次会议上,国资委披露了前11个月中央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并进一步明确了2022年央企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等重点工作内容,如持续提升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质量、深化跨行业跨领域跨企业专业化整合等。

 

9.        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的通知》

 

《通知》指出,积极提供并购的融资顾问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客户和网络渠道优势,整合信贷、投行、金融市场的业务资源,提供融资顾问服务。同时,加强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匹配并购双方需求,提高并购成功率。

 

10.     工信部部署2022年六个方面重点任务

 

首先是着力提振工业经济,为稳定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提出要扩大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消费。此外还包括加快推进基础和关键领域创新突破,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纾困帮扶,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向纵深拓展,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等。

 

二、地方政府及产业协会政策动向

 

1.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及中国纺织全产业链12家行业协会发布声明

 

《声明》表示将继续坚定支持新疆棉花种植与生产,坚定支持新疆棉及其制品在国内外贸易与消费,全力支持新疆纺织服装产业繁荣与发展。中国棉花协会表示,中国棉花和纺织行业将继续坚持对外开放与合作,外部打压和抹黑不能也不会阻碍未来中国棉花、纺织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       上海印发《上海民用航空产业链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行动计划》提出,以建设现代化民用航空产业链为导向,全面推进民用航空产业链稳链、建链、补链、强链。到2024年,上海民用航空产业链规模持续扩大。民用航空产业产值规模超过600亿元,产业链关键环节自主供给体系初步建立,培育10家以上科技型企业达到上市条件。产业链整机产品研制持续加快。推动ARJ21提升产能规模、C919加快示范运营、CR929加快研制,水陆两栖飞机、固定翼多用途飞机、旋翼式飞机加快推出新机型产品,多场景应用旋翼及复合翼无人机形成量产交付能力。

 

3.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自贸港基金规模为100亿元,支持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主导产业发展;支持数字经济、石油化工新材料、现代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以及深海科技、南繁育种、航天科技等“海陆空”未来产业发展;支持培育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

 

4.        《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发布

 

规划提出,到2025年,西部金融中心初步建成。落实好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相关财税、金融、产业、用地等政策,加强对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的支持。探索建立完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金融科技创新、普惠金融发展等风险补偿基金。探索建设西部数据资产交易场所,在健全数据资源产权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建立大数据产权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探索将现有相关交易场所升级为成渝一体化的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交易中心。



 三、其他宏观新闻

 

1.        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就2022年经济工作表示:出台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

 

在宏观政策方面,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用好投资政策和消费政策工具,实施好即将出台的扩大内需战略纲要。在改革开放政策方面,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抓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打造大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共生共荣的发展生态。落实好今年即将进一步缩减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继续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在结构政策方面,围绕畅通国内大循环,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在区域政策方面,加大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工作力度。实施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2.        中国五矿等进行稀土资产战略性重组获批

 

1222日晚,五矿稀土公告,当日,公司接到中国五矿通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同意中铝集团、中国五矿、赣州市人民政府等进行相关稀土资产的战略性重组,新设由国务院国资委控股的新公司,中铝集团持有的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中国五矿所属企业持有的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以及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持有的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赣州稀有金属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赣州中蓝稀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整体划入该新公司。

 

3.        胡润发布《2021全球独角兽榜》

 

报告指出,全球有1,058家独角兽企业,比去年增加八成(472家)。美国以487家排名第一,比去年增加254家;中国以301家排名第二,比去年增加74家。美国和中国占全球独角兽总数的74%。印度超过英国,以54家位列第三,比去年增加33家;英国以39家位列第四,比去年增加15家。其中字节跳动估值增长1.7万亿,达到2.3万亿元,超过蚂蚁集团,成为全球最大独角兽;蚂蚁集团以1万亿元估值排名第二。

 

4.        华为与中国南水北调集团高层会商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近日,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与华为举行高层会商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挖掘既有资源作用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潜能,大力推进大型水利工程信息化技术攻关和项目合作,助力南水北调工程和国家水网建设。



四、宏观数据信息


1.       12月20日,LPR报价公布,1年期LPR时隔20个月再次下降,12月1年期LPR报3.80%,上次为3.85%;5年期以上品种报4.65%,上次为4.65%。

 

2.        商务部表示,1-11月,我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6403.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折合991.3亿美元,同比增长4.3%)。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8564.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折合1325.8亿美元,同比增长10.1%)。

 

3.        据中汽协数据显示年1~11月,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接近300万辆,11月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17.8%,全年渗透率有望达到13%,超前逼近2025年渗透率达到20%的政策目标。

 

4.        交通运输部表示,1-11月,全国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3.28万亿元,其中铁路6401亿元、公路水路2.53万亿元、民航1050亿元。预计全年新改(扩)建高速公路超过9000公里、新增及改善高等级航道约1000公里、新颁证民用运输机场9个,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超过1000公里。



五、专题


12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主要修改7方面内容,望华现将核心要点整理如下:

 

1、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修订草案规定:“国家出资公司中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发挥领导作用,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2、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特别规定

 

在现行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专节的基础上,设“国家出资公司的特别规定”专章。将适用范围由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扩大到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明确国家出资公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根据授权代表本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就重要的国家出资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有关决定前,应当报本级政府批准;国家出资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要求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应当超过半数;并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同时不再设监事会。

 

3、完善公司设立、退出制度

 

扩大可用作出资的财产范围,明确股权、债权可以作价出资;放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等限制,并允许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完善公司清算制度,强化清算义务人和清算组成员的义务和责任;增加规定,经全体股东对债务履行作出承诺,可以通过简易程序注销登记。

 

4、优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根据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建设实践,并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及外商到我国投资提供便利,允许公司选择单层制治理模式(即只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选择只设董事会的,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过半数为非执行董事。进一步简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对于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设一至二名董事,有限责任公司设一名董事或者经理;规模较小的公司还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至二名监事。

 

5、完善公司资本制度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引入授权资本制,即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只需发行部分股份,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可以作出授权,由董事会根据公司运营的实际需要决定发行剩余股份。增加简易减资制度,即:公司按照规定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的,可以进行简易减资,但不得向股东进行分配。

 

6、强化控股股东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责任

 

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包括:股东欠缴出资和抽逃出资,违反本法规定分配利润和减少注册资本,以及违反本法规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时,上述人员的赔偿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7、加强公司社会责任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在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义务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国家鼓励公司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公布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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