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宏观热点丨最严IPO辅导新规出台
(9月27日-10月8日)
编者按 :
注册制改革两年有余,科创板、创业板得以大力发展。与此同时,关于IPO的前置程序——辅导监管,证监会于国庆节前最后一天,公布了史上最严新规,统一各地证监局的要求,杜绝带病申报,将问题解决到早期。
核心关注点一:明确时间要求。
辅导期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验收用时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验收工作完成函的有效期为12个月。明确辅导验收一年的时效性,有利于端正对待辅导工作的态度,辅导就是上市的热身,IPO工作扎实了再启动辅导,不要走过场,不要启而不动。
核心关注点二:严格辅导验收。
除了之前的查阅申报资料、现场走访辅导对象,约谈有关人员等,还包括检查或抽查保荐业务工作底稿。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的底稿工作前沿至辅导阶段。
核心关注点三:前延电子化、公开化。
证监会完善辅导监管信息系统,细化辅导备案、验收等环节模板,并向社会公开辅导监管信息。向前延伸信息披露,以提高IPO的质量。
详情请见本期第五部分专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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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监管部门政策汇总
1. 国务院:完善人口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等方面支持政策,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2.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境内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巨灾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有意愿的内地保险公司在香港发行巨灾债券。通知称,保险公司为转移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事件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巨灾风险损失,可以通过特殊目的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巨灾债券。
3.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三季度例会。会议指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维护经济大局总体平稳,增强经济发展韧性。
4. 央行:支持银行补充资本,提高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完善央行政策利率体系,优化存款利率监管,继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潜力,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
5. 央行: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
6. 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党管人才,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为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好人才基础。
7. 发改委:各地区经济运行部门要加强与铁路部门的对接,指导企业及时将新签订的发电供热煤炭中长期合同提供给铁路部门;要以保障发电供热用煤运输需求为重点,优先装运发电供热用煤,优先保障电煤中长期合同兑现。
8. 国家网信办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利用三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治理机制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算法生态规范的算法安全综合治理格局;着力解决网民反映强烈的算法安全问题,对算法监测、评估、备案等工作中发现的、以及网民举报并查实的涉算法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坚决维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安全。
9.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具体目标包括: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医保支付机制更加管用高效,以市场为主导的医药价格和采购机制更加完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更加灵敏有度等;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持续扩大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
10. 国家发改委:将在“十四五”时期以更大的力度,加快布局一批更高水平、更大规模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向上海等3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张江等4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倾斜集聚,支撑区域创新高地,不断提升原始创新能级。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明确布局在上海的大设施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支持上海市抓紧开展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启动建设,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11. 国家发改委就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答记者问称:将多措并举加强供需调节,重点从六个方面采取措施,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稳定供应,确保居民用能安全。其中包括:多渠道增加能源保供资源,依法依规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有序增加煤炭进口,尽力增加国内天然气产量;发挥好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进一步做好有序用能工作,坚守民生用能保供底线,坚决避免压限居民用能的情况发生;发挥好能源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的重要作用;合理疏导用能成本;有效控制不合理能源需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不合理用能需求,推动主要耗煤行业节煤限煤。
12. 银保监会:严禁利用银行保险资金违规参与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投机炒作;严禁银行保险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债市、期市;严禁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煤电、煤炭等企业和项目违规抽贷、断贷。
二、地方政府及产业协会政策动向
1. 9月26日,深交所全资子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发布碳科技60、碳科技30两条“碳科技”指数,旨在进一步呈现“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服务产业上市公司运行特征,引导市场资源流向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助力资本市场更好服务“双碳”目标。
2. 广东省:坚决取缔非法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坚决清理非法证券业务,坚决打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等活动;加强场外配资监测,依法坚决打击规模化、体系化场外配资活动;严控杠杆率。
3. 国家电网公司:针对当前供电形势,将全力以赴打好电力保供攻坚战,保障基本民生用电需求,最大可能避免出现拉闸限电情况,坚决守住民生、发展和安全底线。国家电网将强化全网统一调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服务好发电企业,做到应并尽并;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需求响应与有序用电方案,及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全力维护供用电秩序稳定。
4. 《杭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实施方案》重点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杭州年度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占出让住宅用地供应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5.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自律规则适用意见第2号——关于<公司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约束指引>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承销机构选择接受的价格低于自身绝对值内部约束线与费率内部约束线任何一个的,应当向协会提交专项说明。承销机构在承揽项目时,不论通过投标方式或非投标方式,均应执行公司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约束制度。
6. 上海市发布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求,立足全市发展实际,到2025年,上海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明显增强,努力成为科学新发现、技术新发明、产业新方向、发展新理念的重要策源地。
7. 山西与14省区市签订煤炭保供合同。中央驻晋煤炭企业将保供天津等5个省市,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接广西等6个省区市,山西焦煤集团承担河南省保供任务,华阳新材料集团承担海南省保供任务,潞安化工集团承担山东省保供任务,其余保供任务由山西省各市煤炭企业承担。
三、其他宏观新闻
1. 习近平向2021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致贺信。习近平指出,数字技术正以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人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国际社会迫切需要携起手来,顺应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抓住机遇,应对挑战。
2. 央企重组整合驶入快车道。下半年以来,继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日前在沪挂牌后,央企物流板块重组正酝酿新动作,将以中国铁物和中国诚通物流板块企业为基础组建现代物流集团,打造综合物流国家队。
3. 美国和欧洲的天然气价格已跃升至多年高点。国际能源价格继续飙升,NYMEX天然气11月合约飙涨12.6%,报5.857美元/百万英热,创2010年以来新高。这一轮全球能源价格飙升,主要在于产能、运能持续受限的情况下,经济复苏令需求不断走高,预计未来短期内这种供需矛盾不会有效缓解。
4. 多地限电已影响到资本市场。西大门、ST澄星、天原股份、神火股份、迎丰股份、南京化纤、锦鸡股份等公司生产线停产。
5. 美联储埃文斯:预计2023年首次出现利率上调;根据供应效应,我们认为2022年的通货膨胀率高于此前预期;预计2023年加息一次,之后利率走势将“平缓”;如果看到通胀率高于2%的平均目标,将会有更陡峭的加息路径。
6. 国家物资储备调节中心:按照国务院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部署,继续投放第四批国家储备铜铝锌15万吨,其中铜3万吨、铝7万吨、锌5万吨。
7. 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我国生物安全建设进行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生物安全关乎人民生命健康,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是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乃至重塑世界格局的重要力量。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生物安全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落实生物安全法,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以人为本、风险预防、分类管理、协同配合的原则,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切实筑牢国家生物安全屏障。
8. 欧洲电力紧缩正搅动能源市场。荷兰和英国的天然气期货在短短两天内暴涨了60%,在电价飙升的情况下创下历史新高。欧盟天然气价格目前相当于250美元/桶的石油。
9.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正式揭牌。首只平行基金注册资本737.5亿元,重点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重大专项任务,特别是长三角地区具有产业优势的生物医药、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下一代信息网络、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四、宏观数据信息
1. 今年1至8月,中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3万亿元,同比增长25.6%,累计实现净利润13540.8亿元,同比增长91%,较2019年同期增长43.6%。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快中提质,为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 国内商品期市开盘多数上涨,能化品多数上涨,纯碱涨逾6%,PVC、甲醇涨逾4%;基本金属多数上涨,沪锡涨近3%;黑色系涨跌互现,动力煤、铁矿石涨逾3%,硅铁跌逾3%;农产品表现不一,郑棉涨逾4%,菜籽跌逾3%。
3. 中国1-8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56051.4亿元,同比增长49.5%,比去年同期增长42.9%,两年平均增长19.5%;1-7月增长57.3%。国家统计局表示,8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仍然保持稳定增长,企业经营状况继续向好;需要关注的是,局部地区仍有散发疫情,大宗商品价格总体高位运行、国际物流成本较高、芯片短缺等问题仍在推高企业成本,企业利润持续稳定恢复面临较多挑战。
4. 商务部等三部门:202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1537.1亿美元,同比增长12.3%,流量规模首次位居全球第一;2020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达2.58万亿美元,次于美国(8.13万亿美元)和荷兰(3.8万亿美元);中国在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中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5. 国家统计局:9月份,受高耗能行业景气水平较低等因素影响,制造业PMI降至临界点以下,但从景气面看,在调查的21个行业中,有12个高于临界点,比8月增加2个,制造业多数行业较8月有所扩张。具体来看,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化学纤维及橡胶塑料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等高耗能行业两个指数均低于45,显示供需明显回落。
6. 美国第二季度实际GDP年化季环比终值上修至6.7%,预期6.6%,修正值为6.6%;核心PCE物价指数年化季环比终值升6.1%,预期6.1%,前值6.1%。
7. 商务部:今年1-8月,我国服务贸易保持良好增长态势。服务进出口总额32716.6亿元,同比增长9.4%;其中服务出口15499.9亿元,增长25.3%。
8. 日前出炉的9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降至49.6%,略低于50%的“荣枯线”,但高技术制造业PMI高于上月0.3个百分点,达到54.0%。这一先行指标升降之间,既折射出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的较为复杂的变化态势,也同时释放出中国经济运行中蕴藏的韧性和潜力。
9. 文旅部数据中心测算,10月1日至7日,全国国内旅游出游5.15亿人次,按可比口径同比减少1.5%,按可比口径恢复至疫前同期的70.1%。实现国内旅游收入3890.61亿元,同比减少4.7%,恢复至疫前同期的59.9%。
10. 中国9月财新服务业PMI为53.4,前值46.7,较8月回升6.7个百分点,显示服务业重回扩张态势,除8月跌落至荣枯线以下,服务业经营活动自2020年5月以来均位于扩张区间。财新综合PMI上升4.2个百分点至51.4,显示中国生产经营活动总量恢复扩张,但整体扩张率低于长期均值。
五、专题
近日,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辅导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派出机构属地监管优势,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积极为全市场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创造条件,证监会研究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辅导监管规定》)。
《规定》共27条,主要由辅导目的、辅导验收内容、辅导验收方式、辅导工作时点及时限、科技监管等方面内容组成。
一是关于辅导目的。主要是促进辅导对象具备成为上市公司应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充分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同时明确,辅导验收应当对辅导机构辅导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成效作出评价,但不对辅导对象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作实质性判断。
二是关于辅导验收内容。具体包括:辅导机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辅导机构督促辅导对象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情况,指导辅导对象对存在问题进行规范的情况;辅导机构督促辅导对象及其相关人员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义务以及法律后果情况;辅导机构引导辅导对象及其相关人员充分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掌握拟上市板块的定位和相关监管要求情况。
三是关于辅导验收方式。验收机构应当采取审阅辅导验收材料、现场走访辅导对象、约谈有关人员、查阅公司资料、检查或抽查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等方式进行辅导验收。
四是关于辅导工作时点及时限。辅导期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验收机构辅导验收工作用时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辅导机构补充、修改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验收工作完成函的有效期为12个月,超期未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的,应当重新履行辅导及辅导验收程序。
五是关于科技监管。验收机构应当利用辅导监管系统开展辅导监管工作,实现辅导材料提交、辅导公文出具、信息共享等工作的电子化,并向社会公开辅导及辅导监管信息。此外,为了方便辅导对象、辅导机构准确掌握辅导各环节提交材料具体要求,证监会在辅导监管系统中制定了辅导备案、辅导验收等环节的材料模板,并将结合实践情况,通过辅导监管系统逐步完善辅导各环节提交材料的格式和具体要求,满足市场主体预期,确保相关制度安排能够一体执行。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辅导监管工作,通过辅导监管系统等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切实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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